崔智友率团赴湖北、吉林考察调研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

16.05.2016  10:35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率队学习考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官学院建设等工作

崔智友检察长与湖北省检察院王晋检察长进行工作座谈

崔智友检察长与吉林省检察院杨克勤检察长进行工作座谈

崔智友检察长在王晋检察长陪同下到湖北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调研

 

  广西检察网5月9日讯(通讯员 陶建旺)4月24日至29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带领南宁市检察院黄建波检察长、百色市检察院文秋德检察长等8人,赴湖北省、吉林省检察机关学习考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官学院建设等工作。期间,代表团实地考察了湖北省、黄石市、大治市检察院和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详细了解检察官学院、检察信息化、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区、司法鉴定中心等建设情况;分别召开工作座谈会,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湖北省和吉林省检察院对广西代表团的调研活动高度重视,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和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均出席座谈会,并亲自介绍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及有关工作情况。 

  崔智友检察长认为,湖北省和吉林省检察机关作为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坚持思想引导到位、调研摸底到位、发扬民主到位、利益兼顾到位、政策配套到位、培训督导到位,细化、实化、深化工作措施,在全省全面启动了检察官员额制、办案责任制、基层院内设机构大部制等改革试点工作,措施有力,效果很好,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两省检察机关检察信息化、办案规范化和检察官学院建设等工作亮点纷呈,信息化、规范化程度高,值得广西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借鉴。 

  崔智友检察长表示,广西检察机关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高检院、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批准的《广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彭清华书记的动员讲话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广西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要把湖北、吉林两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融入到广西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不断完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广西检察机关顺利推进。要认真学习借鉴两省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检察官学院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将规范化落实到检察机关办案、办文、办会、办事等各个方面。特别是要加强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区、综合检务服务平台的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信;要把检察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大力推进广西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与公安、电信、金融、交通等行政执法机关、公共服务部门之间信息查询和共享,突出抓好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提高全区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