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报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02.02.2016  16:23

  日前,玉林市通报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分别是:

  玉州区供销合作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庞广健因下属单位骗取国家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庞广健因不严格履行职责,导致其下属单位仁东供销社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45万元。2015年10月,庞广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博白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刘赞东、副主任刘东,博白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冯善刚3人因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责任追究。刘赞东、刘东、冯善刚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无人在岗问题发生,并在2015年12月15日被媒体曝光。2015年12月,刘赞东、刘东、冯善刚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绝不是一句空话,各级党组织要从这两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强化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实,落在基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 编辑:利雪娟  作者:胡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