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17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30.03.2016  03:04

广西新闻网 南宁3月29日讯(记者 黄河畅)3月24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指出,这17起典型案件,有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有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有的贪占克扣、截留私分,有的庸政懒政、失职渎职,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当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入集中查处的关键时间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实到基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辖区内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或者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17起典型案件是:

一、南宁市隆安县人民医院原院长何壮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09年至2014年间,何壮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工程老板以及医疗设备供应商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款项共计35万元。2015年12月,何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二、南宁市上林县三里镇东吴村计生专干韦如荣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荒山造林补助金问题。 2011年至2013年间,韦如荣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土地承包合同》,编造其承包荒山种植桉树的事实,私自在《国家荒山造林补助申请书》加盖经联社、村委会公章后呈报至县林业局,并得以验收合格,共骗取国家造林补助金6.78万元。2015年12月,韦如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柳州市融安县潭头乡水产畜牧兽医站原站长王正军等人套取国家专项补助款问题。 2011年,王正军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该站人员彭懂平等人,虚报冒领国家养殖业扶持项目引种补助款共计3.08万元。2015年10月,王正军、彭懂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柳州市融安县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韦人洲受贿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期间,韦人洲在本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及县农业局专用仪器设备采购中,收受相关公司好处费共4万元。2015年11月,韦人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桂林市兴安县实验小学套取学生伙食费问题。 2013年秋季学期至2015年春季学期,兴安县实验小学通过虚构采购数量和编造虚假会计账簿的方式,从学校食堂专户中套取学生伙食费297.89万元,用于违规发放学校教师津补贴和其他开支。2015年12月,兴安县实验小学校长唐翠玲、分管副校长马桂军两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兴安县教育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黄克俭,兴安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蒋芳奎因落实教育系统“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