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马山县林圩镇黄番村村委会主任韦启端、村委会会计黄建轰危房改造受贿问题。韦启端在担任黄番村村委会会计、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之便,向黄番村6户危改户收取好处费共计6500元。黄建轰在担任黄番村村委会会计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之便,收受危改户和因灾房屋倒塌重建户送给的好处费共计4000元。韦启端、黄建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安县扶贫办科员陆文等3人在扶贫贷款项目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隆安县扶贫办科员陆文、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陆茜、城厢镇政府科员温和等3人在对广西华夏本草医药公司的扶贫贷款项目进行验收时,没有认真核实,未发现资料造假问题,导致该公司顺利通过审核,骗取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资金85.5万元。陆文、陆茜、温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青秀区南阳镇留凤村村委会委员刘培初、留凤村坛彭坡党支部书记刘培仕违规申报农村低保问题。刘培初利用对坛彭坡2013年低保户家庭状况进行调查的工作便利,违规为其族叔刘某(刘培仕的父亲)申请低保补助,使刘某从2013年至2015年享受低保补助款共6980元。刘培仕利用对坛彭坡2015年低保户家庭状况进行调查的工作便利,违规为其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的父亲刘某申请低保补助,使刘某享受低保金1980元。刘培初、刘培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村委会副主任梁振坚危房改造受贿等问题。梁振坚担任州同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帮助州同村农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款申领后,向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7800元。此外,梁振坚还骗取国家医疗救助补助金1.9万余元。梁振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脱贫攻坚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贫困群众福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上述4起发生在危房改造、扶贫贷款、低保申报等领域的违纪案件,直接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从严从快予以惩处。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站在遵守政治纪律、强化“四个意识”的高度,自加压力、认真履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找准职责定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快查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