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吴子贤)4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自治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这些问题分别是:
1.黎塘监狱违规接待问题。2015年8月31日晚,黎塘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钟峰在饭堂接待外单位考察团,监狱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潘业任,副监狱长韦成送、兰信等5人陪同。一名监狱领导酒后死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钟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潘业任、韦成送、兰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桂林市恭城县人大以考察为名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月,恭城县人大组织186名县人大代表赴贵阳市学习考察,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义军,副主任陈念翠、周兢克、孟定金带队,期间到花溪湿地公园、青岩古镇、孔学堂等景点景区观光游览,花费公款230038元。调查期间,陈义军等人主动退赔了有关费用。陈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念翠、周兢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孟定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0年1月至2015年8月,兴宾区人民法院通过违规购置、借用企业车辆、继续使用已办理报废手续车辆等方式,先后将12辆违规车套用历年报废警车牌进行使用(其中6辆自行喷涂法院警车标识)。院长曾文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韦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院长谢恩恒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河池市天峨县公安局下老派出所原所长罗盛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中秋节至2014年12月,罗盛明利用职务之便为罗某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提供便利,收受礼品折合人民币3740元。罗盛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礼品折价款全部追缴上交财政。
5.崇左市宁明县粮食局直属库原主任黄宝珊大操大办婚宴收取礼金问题。2015年12月,黄宝珊未向组织报备,违规为儿子大操大办婚宴,宴请亲朋好友和该县粮食局及其下属部门储备粮公司、直属库全体干部职工等共计84桌,收取礼金59600元。黄宝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钦州市浦北县泉水中学原副校长、现安石中学副校长蒋华盛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2年秋季至2014年春季学期,蒋华盛在担任泉水中学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期间,指使泉水中学后勤处相关人员,采取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资金178159元,并将食堂部分收入、教职工缴纳的部分电费等收入113794.58元,共291953.58元作账外收支管理,主要用于发放学校班主任和中层领导福利及支付接待费等。2014年8月,蒋华盛任安石中学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后,安石中学以劳务费、值班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49604元。2015年12月,蒋华盛受到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全部追缴上交财政。
7.河池市巴马县阳春小学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问题。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5年春季学期,百林乡阳春小学通过套取公用经费、克扣学生营养早餐、收取学前班学费不入账等方式私设“小金库”,并将其中69579元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2016年2月,该校校长黄厚福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
8.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河西责任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谦值班脱岗、携枪饮酒问题。2015年11月1日,张谦值班期间擅离岗位,携枪饮酒,受到留党察看和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高压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视纪律规矩为无物,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贯穿于对全体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