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没换标签 细心顾客据理力争获赔200元

15.01.2015  11:47

超市员工没换标签 细心顾客据理力争

北海一市民购买的饮料标价2.90元,实收3.30元,投诉后超市赔偿200元

涉事凉茶饮料在1月7日时,价格签显示单价为2.90元。网友供图

小票上显示的该款饮料的实际收款价格为3.30元 网友供图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吕海锋)如果有一天你去商场购物,发现商品的实际收款价格和商品价格签相差4角钱,你会计较吗?相信很多人都会无所谓,但学过法律的北海市民孙女士则坚持要维护权益。

        1月7日下午,孙女士在北海大润发超市购物,发现平时喜欢喝的一款凉茶饮料售价只需2.90元,相比其他地方便宜了将近1块钱,于是便顺手取了一盒。

        “我习惯买完东西看小票,结果就发现价格有问题。”孙女士在结账付款后,发现该款凉茶饮料的实际收款价格是3.30元,与商品价格签所标识的2.90元相差了4毛钱。

        孙女士拿着小票来到超市服务台,与工作人员沟通协商。孙女士学过相关法律知识,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超市有欺诈行为,应当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不足500元的,要赔500元。

        不过,对于孙女士的诉求,超市工作人员并不认可。协商未果后,孙女士回到家中,将此事发布到微博,并且还联系了微博号@北海发布和@北海工商。当天晚上,她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私信回复。

        1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大润发超市了解情况,发现涉事凉茶饮料的价格签已经撤换,价格为3.30元/盒。一名客户经理说,该凉茶饮料前段时间在做促销活动,价格有优惠,但现在活动期已过,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更换商品价格签,由此导致消费者误解。

        事情发生后,超市管理层积极协调此事,“确实错在我们自己,该我们赔偿的,绝不推脱”。经双方协商,该超市向孙女士赔偿200元。这笔钱,从忘记更换价格签的员工工资中抵扣。

        “钱是小事,我想借此提醒大家,购物时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孙女士说,因超市态度诚恳,她同意将索赔的500元降至200元。她认为,“如果没有惩罚,这些法律就只是幌子。”

        事后,她将自己整个维权经历发布到网上,而该帖子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和评论,大部分网友对此表示点赞,回复称:“又懂得了一点维权意识。”

        针对孙女士的维权经历,北海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该超市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还需要相关部门到实地调查取证,不能单纯凭一个价格差异因素而判定。此外,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市民在消费过程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物价、工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