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经理索贿11万元 借商品上架捞取好处费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东 通讯员宁洁 罗婷婷)男子钟某利用自己在北海某超市担任杂货部经理的职务关系,以帮提高销售业绩为由向给超市供货的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提出条件,要求该公司在超市每月总销售额的2%作为其好处费,收取了该公司业务员提供的贿赂款11万余元。钟某涉嫌受贿一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钟某迫于压力向南宁市江南分局投案自首。近日,江南检察院以钟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其批准逮捕。
从2006年起,湖北籍男子钟某一直在北海某超市工作,并于2011年6月份被超市提拔为杂货部经理,主要负责销售食品和清洁用品。在其超市销售某品牌纸巾的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的业务经理为提高销售业绩,特地拜访了钟某,希望他能帮助公司提高销售业绩。见到销售商上门有求于己,钟某觉得是个敛财的好机会,就动起了歪心思。
通过商议,钟某以给该公司生产的各类纸巾在超市提供显眼位置等措施,可以帮助其产品提高销售业绩为由,向对方索要“好处费”,并明确提出需该公司提供公司产品每月在超市销售总额的2%的钱款,才答应提供帮助。该纸业集团广西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提高公司的销售业绩,就答应了钟某的要求。
钟某担心其行为被超市察觉,要求对方以现金的方式结算,但该纸业公司广西分公司的负责人徐某(另案处理)为了方便操作,向钟某提供了一张由其公司员工名字办理的银行卡。钟某在修改了银行卡的密码后,要求对方在每月的月中将钱款打入该银行卡。从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期间,钟某每月从银行卡中收取了4000至7000元的钱款,用于个人消费。直到案发,累计收取了徐某提供的贿赂款112170.68元。
徐某涉嫌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被单位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南宁市江南分局在对徐某职务侵占案侦查过程中发现,钟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其立案侦查。钟某迫于压力,于2014年11月20日向警方投案。12月30日,江南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钟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其批准逮捕。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