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跃庆:做忠诚于国企事业的合格党员
20.07.2016 09:04
本文来源: 国资委
信仰为本,固牢忠诚于国企事业的思想根基
忠诚源自信仰。共产党员对党的绝对忠诚来自于对党的政治信仰的绝对认同,和对崇高理想的不懈追求。
“忠诚”决定着党员的政治信仰和价值选择。忠诚于信仰是做合格党员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是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忠诚以“信”和“爱”为基石,只有真信和真爱,才会有忠诚,也只有忠诚,才有真信和真爱。共产党员对事业的忠诚,来自于对党的信仰和理想的忠诚。这种信,源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刻理解,源于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真理的深刻把握。由此,在对党的理想信仰真信的基础上,升华为对党的事业真爱的自觉,从而在心中树起忠诚的灯塔,始终如一向着信仰的目标追求,绝不会因为挫折或者诱惑而偏离或转向,这是一名合格党员的精神内核。坚定理想信念,需要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源于党性的忠诚,必须是发自内心,全心全意、无怨无悔。而在行动上也必须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这是对党忠诚最根本的体现。一个合格党员的一生就是忠诚党的信仰的一生,追寻党的理想的一生。既然选择了党的国企事业,就应抱有一颗金子般的爱心,与企业荣辱与共,这是国企共产党员忠诚于事业的价值选择。
“忠诚”蕴含着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先进性要求。党性修养是党员立身、立业、立德的基础。而“忠诚”是党性修养的最高境界,是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是共产党员最大的“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需要一支政治素质合格、专业能力过硬、经营作风优良、组织纪律严明、对党绝对忠诚的党员干部队伍。这支队伍是能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观察、分析、研究、解决国企的现实问题;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担当,克难攻坚推进国企改革;以对党的事业绝对忠诚,始终与国企同呼吸、共命运。这是做忠诚于国企事业合格党员的内在要求。然而,一个对党不忠诚的人,是不可能把心交给党的国企事业的,更不可能以企业的发展和前途为己任,只会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毫无疑问,如果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权力掌握在对党不忠、不合格的人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就是一句空话。对党忠诚,就是要自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把爱国企兴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不懈奋斗,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这是国企共产党员最大的忠诚,也是先进性最根本的体现。
忠诚升华着党员的职业操守和人格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绝对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一个对党忠诚的党员,必定具备与忠诚相应的职业操守和人格形象。对党忠诚必须百分之百,哪怕有百分之一的折扣,也容易成为信仰长城垮塌的第一块砖。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忠诚度的最大考验不是血与火,而是名与利、得与失。作为一名国企的共产党员,要在市场的大潮中游泳,面对诱惑必须忠诚坚定,而党性不强的人则很容易失掉忠诚而出卖灵魂。每个国企的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扪心自问:自己对党的忠诚是否做到了“百分百”?在完成党的任务时有无含糊和折扣?在行使权力时有没有以权谋私?是否做到了谋“公利”而无私心杂念?一个对党绝对忠诚的党员,无不对党有着纯真的热爱和敬仰,把对党的忠诚镌刻于灵魂中、见诸在行动上。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铸造忠诚,努力践行使命练就忠诚,坚守党性、纪律、规矩捍卫忠诚。把对党忠诚作为强大的思想基石,树立起国企共产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操守和人格形象。
严守道义,锻造忠诚于国企事业的廉洁本色
道义者,即道德和义理。忠诚,源于对“道”和“义”的内心坚守和自律。共产党人对组织和事业的忠诚,源于对党章、党规、党纪的严格坚守和修炼。
尊崇党章铸就忠诚之“道”。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准绳与依据。古语有云,“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连续用了八个“坚持不忘初心”来要求我们:“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什么是共产党员的初心?就是要尊崇党章,不忘入党誓言,牢记为什么入党。一个对党章不敬的党员不可能合格,更谈不上对党的事业忠诚。当前,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究其原因,就是部分党员尤其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学党章、淡忘党章,忘记了为何出发的初心,离合格党员标准相去甚远。尊崇党章是共产党人正心修身的根本之道。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为党员确立了标准,明确了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碰都不能碰,这就是底线!尊崇党章,就是要心怀敬畏和戒惧,无条件地履行好党员的八条义务;尊崇党章既要在真信上“入心”,做到心中有“道”,把握共产党员为人的基准和底线,又要在真做上“入行”,做到心中有“格”,把握共产党员做事的规矩和责任;尊崇党章就要真正树立党章的崇高权威,把党章作为党性修养的最高“经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培育知行合一的忠诚于党的高洁品质。
公私分明修炼忠诚之“义”。《竹坡诗话》中记载:“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微小如烛光,反映的是公私如泾渭分明。由于特殊的职业环境,国企的党员干部,时刻面临着公与私的选择。而公与私的界线,就是廉与贪的红线。公私分明,是对党忠诚之大“义”。公私分明,就应该如汉代刘向的“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贷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作为一个从事国企事业的共产党员,公与私必须楚河汉界、泾渭分明。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是对党忠诚的首要条件,也是忠诚于党的国企事业的最基本的要求。治国企者必先公,公则企业兴。国企的共产党员只有公私分明先公后私,把握好公务和私务、公财和私财的尺度,才是对党忠诚,无愧于职业良心。然而,确有一些国企的党员干部忘记了国资姓“公”的属性,利用公权,为自己、为家人谋私利。甚至私欲作祟,跨过了公与私的界线,走上了违犯党纪国法的腐败之路。这是对党最大的不忠,是对国企事业最大的不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古圣先贤的话,阐释忠诚的本质,他指出,“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强调,绝对忠诚,就是要“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严守纪律磨砺忠诚之“行”。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保证。党员如果不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就从根本上丢掉了对党的忠诚。从区党委巡视所反馈的问题看,区直企业部分党员中,确实还存在着纪律松懈和违规违纪等问题。有的以权破“规”,以我为“规”,我行我素;有的不按“三重一大”程序决策,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有的违反用人“纪律”,搞“自己人”控制;有的搞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毫无疑问,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是对“忠诚”的严重沾污和亵渎。“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忠诚需要规矩,没有规矩的忠诚是毫无意义的假忠诚。国企中的共产党员既要守住党的规矩,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又要严守从业规矩。不碰“高压线”、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忠诚须常怀敬畏之心。这种敬畏,是对党章党纪国法的敬畏,是对国企规章制度的敬畏,是对“公权”“公利”的敬畏。正如曾国藩在家书中写道:“敬则无骄气,无怠惰之气。”心存敬畏,能使人常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常存战战兢兢的戒惧意念,不被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个人名利所累,恪守心灵的从容和坚定。作为替党和人民掌管国企国资事业的共产党员,一定要将干净纯洁的本色与生命同等尊崇。
担当有为,书写忠诚于国企事业的合格答卷
干净是共产党员的底色,干事是共产党员的职责。不干净就是不忠诚,不干事就是假忠诚。忠诚于党的国企事业,最终要落在担当有为、干事创业上。
用忠诚诠释国企精神。国企精神最根本的就是忠诚与责任,而忠诚则是国企精神的灵魂。一个忠诚于国企事业的共产党员,就会以忠诚驱动责任,把自己的智慧才干无私奉献给国企事业,从而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而心术不正的人,只会把国企当成私利的工具,必然背叛国企事业。共产党员对国企的忠诚,是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是严格自律、公私分明的廉洁品格,是锐意改革创新有为的担当勇气,这是国企精神的内在要求。国企的共产党员,必须把对党的忠诚,内化为职业操守,这是奉献的动力源泉,有为的引领号角,担当的精神灯塔。守住了忠诚,就守住了人生最宝贵的尊严。诱惑是忠诚最大的陷阱,也是对忠诚最大的考验。面对诱惑,有少数人经不住考验,丧失了忠诚。有的嘴上喊“忠诚”,干的却是假公济私、侵占国有资产的内鬼勾当,这是对忠诚赤祼祼地背叛,也是对自己的品行和操守的亵渎。出卖了忠诚,就是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即使是那些曾从你身上获得过利益的人,也会从心里鄙视你、抛弃你。实践证明,一个优秀的国有企业家,会把自己的职业良心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无条件的忠诚于自己的企业。而一个心术不正、对企业不忠的人,再好的企业也会被其搞垮。忠诚于国企事业,得到的是荣誉;而对国企事业的背叛,得到的是耻辱。
用忠诚担当国企使命。使命造就忠诚。国有企业就是为担当党的责任和使命而生。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这是从事国企事业共产党员的历史使命。国企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基本组织,根本的使命和责任就是创造财富,把蛋糕做大,增加国企的红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实现党的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一个对党忠诚的党员,心中一定时刻洋溢着使命感。而缺乏使命感的人,就不具备坚守忠诚的信念。国企的共产党员要坚守对使命的忠诚,以党性标准诠释人生价值和职业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打工者,更不能把自己同国企的关系处理成单纯的劳动雇佣关系。应该树立超越自身利益的价值追求,自觉用“党员干劲”、“党员品行”,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心无旁骛地干事、谋事、成事,善作善成,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从而把自身价值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真正成为国企中的道德楷模、业务骨干、行业先锋。这是国企中的共产党员对使命最好的履行,对忠诚最佳的注解。
用忠诚推进国企改革。国有企业是维护国家利益与经济自主权的先锋。国企要不断发展,就必须通过改革源源不断地注入创新能量。国企能否成功改革转型,关系到国企的命运,关系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批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必须按照总书记的批示,用忠诚坚守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决反对“新自由主义”者们所宣扬的“国企私有化”,坚决顶住“倒中国国企”的思潮,捍卫国企的公有制经济主导地位,理直气壮地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以忠诚守护国有资产。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私利的机会。”我们必须以对党的绝对忠诚,守护好国有资产。决不允许有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干着掏空国有资产的勾当,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以忠诚激励克难攻坚。当下的国企改革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毫无疑问,本轮国企改革是凤凰涅槃中的浴火重生。被动等政府减税、压费,等不来改革成果;向政府伸手要资金、要政策,要资源要不来改革成果;靠政府想法子、出点子、给路子靠不来改革成果。国企的共产党员,决不能因为改革的艰辛而抱残守缺、不思进取。必须把对党的忠诚化为勇气和担当,将改革的顶层设计同本企业的实际结合,扑下身子在产品和服务转型升级上下真功夫,在提质增效上出苦力气,在提高管理效能上用实作风。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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