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桂两省区开展跨界河流环保联合执法活动 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

28.04.2018  17:01

  4月11日至14日,云南省在文山州广南县和富宁县组织开展滇桂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来自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昆明市环保局、曲靖市环保局、文山州环保局、百色市环保局以及两省(区)4个州市相关的罗平县环保局等11个县(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

  本次联合执法分为广南片区和富宁片区两个组进行,活动期间共检查了广南县污水处理厂、广南县东糖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八宝贡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润佳药业等4家涉水排污企业以及坝美、普千、汤拿、牡露和坡芽等5个农家乐村庄的“两污”综合治理工程,并对百色水库广西边界水质情况进行巡查。执法行动查出两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10个,均提出相应整改建议,并分别移交文山州广南县、富宁县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活动期间,滇桂两省(区)就双方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双方认为,进一步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强化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是当前有效解决跨区域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此,滇桂两省(区)及相邻州市、县(区)在深化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动应急制度、强化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能力建设等方面已初步达成共识。通过开展一系列联合执法活动,实现相互监督、共同治理、协作监管,为确保跨区域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长期以来,滇桂两省(区)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出实招,下真功夫,在开展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密切配合,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共同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经两省(区)协商一致,双方于2014年9月18日签订了《滇桂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环境联合执法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此举为进一步做好两省(区)交界区域环境执法工作,建立“协调统一、信息共享、高效通畅”联合执法体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几年来,滇桂双方按照《协议》明确的合作内容,在做好跨省(区)断面和分水线联防联控、开展重点污染源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推动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检查等方面通力协作,逐步建立健全了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省(区)际联动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制度、后督察和定期工作交流等机制,并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在2017年,云南配合广西查找被污染水体的污染源,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半个月的地毯式排查,进一步密切了两省(区)的合作关系。近几年,云南省重点对珠江水系周边涉危、涉重的企业开展排查和执法整治,处罚、关停、搬迁了一大批企业,围绕水污染防治,针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遏制了跨界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下一步,滇桂两省(区)将继续加强密切协作、信息互通。两省(区)相关州(市)、县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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