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明确集中化解跨省跨市土地权属纠纷重点积案时间表

16.08.2016  10:37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关于集中化解跨省跨市土地权属纠纷重点积案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厅负责调解处理的5起跨省跨市土地权属争议重点历史积案提出化解调结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确保所涉及的5起包案稳控率达到100%;力争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积案调结1-2起;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5起重点积案调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土地资源保护,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开展调处。为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制,把解决重点历史积案成效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对集中化解积案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打不开局面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重点积案稳控化解工作不负责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