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临街房阳台外不能晒衣 跳广场舞低于65分贝

02.05.2015  12:51

    核心提示

    市政道路怎样才算整洁,小区环境怎样才算干净……过去,不管是管理者还是居民,心中都没有一个标准,这给市容、小区环境的治理提出了不小的难题。

    从5月1日起,《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执行,对市政道路、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小区环境,以及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提出了严格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将促使大家更好地爱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

    标准出台

    将提高管理效能

    “‘标准’的出台,有利于市容管理,我们的压力也大了不少。”徐函是南宁市西乡塘区一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平时的工作是配合城管部门对辖区“五乱”现象进行整治。过去,由于很多方面无标准可依,执法成本很高。有一次,街道办对一老旧小区晾晒衣服乱象进行整治,居民意见很大,他们需要花很多时间来解释,才能做通工作。

    据了解,这份“标准”涵盖了市政道路、建(构)筑物、城市照明、户外广告标识、园林绿化、居住区、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市水域、城中村等多方面的市容环境,大到道路畅通平坦,小到小区里如何晾晒衣物,都有了相关标准。标准规定,居民区公共区域不准晾晒衣物,而临街住房阳台外不准晾晒衣物。

    “标准”的出台,实际上是对《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补充,今后相关部门在对市容环境进行管理时,可以将“标准”作为参考,管理效率能大大提高;不过“标准”的严苛,也让像徐函这样的执法人员感到“压力山大”。

    小区开店

    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能开

    “标准”除了给管理者提出严苛要求,对普通市民也有不小影响,主要体现在居住区的市容标准方面。

    例如,近年来不少居民占用小区绿地,经营自家的“开心农场”。“标准”规定,居住区内绿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不得破坏、占用;公共区域不能种植与绿化无关的植被(瓜果、蔬菜等);绿地及绿化设施保持完好、整洁;花草树木无明显病虫害,无枯死现象;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绿化养护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处理。

    还有,一些五金店、装修门面等开进小区里面,也是被禁止的,市民受到噪声困扰,也可以向城管部门进行反映。“标准”提出,居住区内不得设置五金、石器、木器制作及机动车修配等噪声扰民行业。按照“标准”,废品回收、洗车店等影响环境卫生的经营项目,也是不适宜在居民区里设置的。

    噪声扰民

    群众性活动

    喇叭音量有规定

    “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曾在去年10月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市民普遍关注的是广场舞、节庆、促销活动等噪声扰民的问题。近年来,南宁新建小区大多数配套有商业街,这一问题更加突出。为此,最终版本的“标准”里加入了限制群众性活动喇叭音量的规定。

    “标准”明确提出,各类群众性活动使用的喇叭等播放的音量分贝应当符合《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规定,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休息。根据该规定,目前南宁市噪声标准划分为四类区域。一类区45-55分贝以下,二类区(市中心绝大部分地方)50-60分贝以下,三类区55-65分贝以下,四类区55和70分贝以下。

    通常来说,公园、景区属于1类标准区,在景区里面大声喊话甚至跺跺脚,都属于噪声超标,情况严重的就会面临处罚;铁路、公路、港口场站、高速服务区一般是4类标准区,机器轰鸣可能使噪声超标。普通居民区为二类或三类区域,跳广场舞时,音响喇叭声要在65分贝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