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境无身份 男子欲把女儿身份"换给"外国情人

06.01.2016  11:52

  近日,百色市凌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工作中查获一名“偷梁换柱”办理身份证的外国妇女,民警对其及其当前同居的中国男友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对两人分别作出了罚款1000元和2000元的处罚,并将该外国妇女遣送出境。

  元旦前夕,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的民警在受理一名叫吴某英的群众申领身份证业务时,通过信息相片比对,发现前来申领身份证的申请人在百色市人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证证件办理中已有了信息,但该群众的面相与信息系统中的相片明显不属同一人。当民警简单向前来办证的吴某英了解情况时,吴某英神色紧张、回答问题语无伦次,形迹十分可疑。

  为查明事情真相,民警遂依法对吴某英和陪同其前来办证的其父吴某起进行询问。经查,前来申领身份证申请人确实是吴某英本人,今年15岁,而百色市人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吴某英的信息相片则系吴某起情人的相片,是一名偷渡到中国的某国妇女。该妇女是吴某起在2011年10月份旅游时认识的,双方认识一周后就发展成为恋人关系。2012年2月,该妇女从云南河口关口非法入境到中国,后随吴某起到广西横县某农村帮人家施肥做工。2013年,吴某起带该妇女去柳州打工,因其没有身份证进不了工厂,吴某起想到大女儿吴某英与其年龄相差不大,于是就打起了歪主意,以大女儿的身份信息,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于2013年4月份带着该妇女到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了身份证,于是才出现了开头荒谬的一幕。

  据百色新闻网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