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8辆出租车存在拒载或议价行为 分别被罚3千元

06.10.2015  11:47

  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对出租车拒载、议价行为,桂林交通执法部门将按3000元上限进行处罚(本报9月30日A1叠20版曾作报道)。南国早报记者10月3日从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了解到,截至10月3日,共有8辆出租车被罚。

  “听说这个黄金周,桂林对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等处罚得很严,所以我们这次过来不担心遇到被拒载或者乱喊价的情况,在景点附近和车站都敢招手叫出租车,好像几天下来还没有遇到不打表的情况。”广州的袁女士向记者说,这次来桂林打车好像没有遇到那么多糟心事。

  不过,还是有不少司机没把严管重罚当回事。这两天,驻点的执法人员在火车站便抓到几个不打表的出租车司机。2日下午,一辆桂CT190×出租车司机,因为和乘客议价,刚出车站便被执法人员拦了下来。在乘客的现场指认下,司机向执法人员交出了自己的车钥匙。

  据介绍,截至10月3日,执法人员共查实处理了拒载、议价的出租车8辆,其中既有驻点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查获的,也有根据群众录音录像举报进行查处的。目前,这些出租车已经被暂扣。

  据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38条,对以上8辆出租车将依法按3000元的上限进行处罚。同时,鉴于提前向社会通告后,司机仍然明知故犯的情节,8辆车分别被所属公司暂停了黄金周的营运。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几天,我们接到不少乘客的投诉,但很大一部分是无效投诉,有的甚至没能提供准确的车牌号码,这让我们难以查处。特别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遭遇议价或拒载的情况,请记清车牌号码,尽可能保留更多的录音录像证据,并索要票据,为之后的投诉提供更多的证据。”(记者唐晓燕 通讯员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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