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要3000元红包给不给? 陪护:辛苦付出要回报

12.02.2015  11:37

马上要过年了,我准备请陪护在医院照料老人,没想到他们要的加班费为2500~3000元,工钱另计。”2月8日,南宁一市民致电南国早报,反映她找陪护时遇到的情况。

连日来,记者走访南宁多家医院发现,该市民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对此,不少陪护则认为,他们过年时放弃和家人团聚,在医院里照料病人,收取相应的加班费“理所应当

家属遭遇

春节红包要价太高

市民韦女士的母亲已80多岁,患有老年痴呆症等一些老年人病症,需要住院治疗。由于要上班,韦女士便为母亲请了一名陪护,负责在医院里24小时陪伴她母亲。

陪护的日薪是150元。我感觉她做得不错,就想让她在春节期间继续做。”韦女士说,前几天,她说了自己的想法后,对方明确地告诉她要收春节红包,“红包要价2500~3000元,因为去年是2000元,前年则是1500元”。

韦女士告诉记者,她觉得这名陪护要价太高,就打算找其他人,可没想到,其他人的情况和这名陪护差不多。

陪护声音

辛苦付出要有回报

2月9日上午,记者在广西民族医院住院部见到了一名陪护,她看上去50多岁,正在照料一名老年病人。说起陪护费及春节收费的问题,她说,一般来说,现在的日薪都是150元,10天结一次工钱,而春节期间除了正常的薪金外,还要收取加班费,“加班费为1500元、1800元、2000元不等,不同的陪护收费不同”。

在广西瑞康医院住院部一间治疗室外面,停放着多张轮椅,6名中年女子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她们都是陪护。“病人去做恢复训练了,我们在这里等。”其中一名陪护说,她们照看的主要是老年病人,既需要经验,又要有耐心,所以每天150元或160元的薪金并不算高。

在她们看来,过年时收取一定的加班费是理所应当,至于具体多少需要与患者家属协商。“大过年的,别人都是一家团圆,我们却在医院里陪病人……想想家人,我们也会难受,掉眼泪。”一名40多岁的陪护说,做这一行本来就很辛苦,而且还要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有较高的回报也是正常的。

市民说法

合作愉快最为重要

多家医院的工作人员称,陪护和医院没有关系,医院不管陪护收费的事,不介入也不评价他们的费用高低问题。

记者注意到,不同的医院,陪护的日薪有所不同。比如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一附院,陪护的日薪可达180元。在广西瑞康医院,一名陪护明确表示,春节要收3000元的加班费,但也有陪护称不收加班费,但过年当天要收红包,至于红包的大小,就看病人家属了。

针对过年加班费的问题,也有患者家属认为,只要陪护做得好,春节期间多给一些加班费也是可以的。市民宋女士曾在春节期间请过陪护,她说,3年前,她奶奶在南宁一家医院住院,“我们给除夕守夜的阿姨发了3倍工资。我们挺愿意给的,毕竟当晚是护工阿姨陪着我奶奶。那天傍晚时,我们看过奶奶后,就一大家子人去吃年夜饭了。有人照顾老人家,我们吃得很放心”。

曾请过陪护的莫先生也认为,陪护的工作又脏又累又辛苦,向他们支付相应的薪酬是应该的,而在节假日多加一些钱,合情合理。但是,陪护也应考虑实际情况,别开太高的价码,“陪护与患者合作愉快最重要,患者得到很好的服务,陪护拿到满意的薪金,双赢才好”。

陪护组织

按假日工资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活跃在南宁一些医院的陪护主要来自全区各地,以四五十岁的妇女居多,也有一部分男陪护。他们多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甚至同一个村子,很多还是亲戚朋友。当看到有人想找陪护,一名没空的陪护就会将自己的熟人推荐给对方。因此,在薪水及春节加班费方面,他们有时候也能“抱团定价”。如果患者家属找了来自同一个地方的陪护,他们开出的价钱基本相同。

在广西江滨医院,来自巴马的陪护黄女士今年57岁,干这行已经11年了,因为有经验、有技术、陪护得好,她的春节加班费也就比较多。“已经讲好了,今年春节的加班费是3000元,工钱另算。”她笑呵呵地说。

广西江滨医院的老年病人较多,陪护的数量也不少。“目前,在我们这里登记的陪护约有300人,没有登记的也有大约300人。”2月10日,在广西八桂女子就业服务中心江滨医院服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陪护主要是按天收费,基本上是每天130元。

如果春节期间需要陪护的话,假期7天就按照‘前3天法定节日3倍工钱,后4天调休两倍工钱’的标准执行。”这名负责人说,该服务部只对在此进行登记的陪护执行这个标准,而没有登记的则不受限制,由患者和陪护双方协商,“一般来说,患者家属在按标准支付薪金的情况下,过年的时候往往还会再给一个红包,所以陪护在春节假期做工,收入还是不错的”。

学者观点

加班费不能“一刀切

在刚闭幕不久的南宁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有14名代表提出了制定《南宁市陪护工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应该对陪护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2月10日,南国早报公益律师方学业认为,患者请陪护,工钱应由双方协商敲定,陪护可以开价,患者也可以还价,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春节加班费的问题也是如此。南国早报公益律师刘凯中表示,陪护加班费的问题,可以参照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发放标准进行处理,但最主要的还是要由双方协商。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负责人周可达认为,陪护和患者形成的是用工关系,在春节期间,陪护依然坚持做工,不能回家和亲人团聚,可以说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因此要求高一点的加班费是可以理解的。但陪护以及患者的情况不尽相同,加班费不能“一刀切”,“有的高些,有的低些,也是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