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淑清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1.08.2015  18:11

  新华社南宁8月21日电(记者唐荣桂)8月21日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许淑清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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