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纵横双向考核节约集约用地

08.01.2015  20:03
  日前,经辽宁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统计局联合下发《辽宁省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办法》,从利用强度、增长耗地、用地弹性、管理绩效4个层面,对全省14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全面评价考核,评价考核指标值进行市域间横向比较,地区年度趋势优化幅度纵向比较,以有效推动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向定性管理与定量管理并重转变。
  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人口增长消耗新增城乡建设用地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人口与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地区生产总值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耗地下降率、批准建设用地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率、存量土地利用率12项指标。
  据悉,辽宁省将实行年度动态考评制度,每年第三季度对各地区上一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省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结合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开发格局,适时进行差异化利用强度考核,以推动全省主体功能区格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