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运营单位获权实施处罚 拒交物业纳入诚信档案
轨道交通
授权运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 实习生 钟秀红)为期三天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圆满闭幕。经过三次常委会审议,昨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将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此次,第三次审议稿与二次审议稿相比,明确授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相关规范。
在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法制委员会多次召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法制办、轨道办、轨道公司等单位进行了研究。今年7月21日至22日,召开了定稿会对草案进行修改。7月23日,召开法制委员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虽作为企业,但可以视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从现实情况来看,轨道交通线路长、点多、面广,影响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的行为随时发生,需要及时处置,由交通部门派驻人员实施现场执法,需要配备大量的执法人员,而基于执法编制控制等原因难以实现,执法人员缺位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执法脱节等现象。首先,从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出发,授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进行处理,能够保障执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其次,《条例》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做了严格限制,仅限于车站、车厢内影响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妨碍他人乘车以及逃票等少数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为了明确权责清晰,更有利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经过三次审议,针对是否授权问题,根据南宁实际情况和借鉴外地立法经验的情况下,同意第三次审议稿提出的建议,授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实施行政的处罚。
在本次常委会上,除了明确授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还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相关规范。如增加编制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衔接规划的要求;明确轨道交通的出入口、地下空间、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应当与周边建筑整体设计的要求、由此增加的容积率不计入项目容积率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项目建设规范,避免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进一步细化轨道运营单位在车站安检的规定;调整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改变以时间阶段(即以建设或者运营阶段)来确定违法行为的处罚主体,为以违法行为的性质来确定相应的处罚主体,如违反建设规范的处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涉及运营方面的处罚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处罚。
物业管理
拒交物业费或被纳入诚信档案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彭媛媛 实习生 钟秀红)业主拒不交纳物业费将被纳入个人诚信管理系统,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审议的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业主委员会的建议撑腰,对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也明确要治一治拒交物业费的“老赖”。
拒交物业费或被纳入诚信档案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物业费收缴率低已经成为困扰物业管理行业的普遍问题,各种原因的物业纠纷往往直接反映在业主拒交或拖欠物业费上。业主拒交物业费造成物业企业经营困难,物业企业常以降低服务质量应对,使得业主对物业企业更加不满,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过程中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就以不交物业费表达不满;少部分物业企业收费标准和收支账目不公开,服务意识不强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往往加剧了物业和业主双方的矛盾。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物业管理意识,一方面要加大对物业公司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对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必要时诉诸法律解决,将拒交物业费的个人纳入南宁市个人诚信管理系统。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降低使用门槛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难,是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另一个问题。政府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若要动用需满足两个条件:专有部分需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很难达到这一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物业找业主签名,更难以达到标准。
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抒己见,为破解难题而支招,“要补充和完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降低使用门槛”;“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和可行性高的建议。
让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
目前,全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占比仅为21.3%,不但比例低,作用也难以发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业主委员会委员多由业主担任,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部分小区业主自治意识不强,同时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位等问题的产生,造成了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难。
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许多意见。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和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相关标准;要加快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步伐,将业主自治管理纳入社区居民自治管理范畴;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物业管理应急机制等。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