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27.09.2016 02:34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关于“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要求,自治区法制办于7月底就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对清理对象、清理内容、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上述要求,我厅及时下发工作通知,积极组织本系统直属单位对已经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或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清理,我厅已初步完成交通运输系统直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上报自治区法制办进行审核。经清理,我厅现保留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人员2277名,收回退休、转岗、没有具体从事执法工作以及其他没有在职在岗等人员的执法证件358个。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的最终结果,将由自治区法制办于12月份在 广西政府法制网 等媒体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7.09.2016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