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06.02.2015  20:39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

    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发出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号召,并就扶贫开发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指出,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是最艰巨的任务,现在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五、六年时间了,时不我待,扶贫开发要增强紧迫感,真抓实干,不能光喊口号,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为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国开办明电[2015]1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全区扶贫系统学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要与习总书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书记研修班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强调,扶贫工作事关全局,全党必须高度重视。要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和扶贫济困工作的支持力度。要更多面向特定人口、具体人口,实现精准脱贫,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

    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现在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只有五、六年了,但困难地区、困难群众还为数不少,必须时不我待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党和国家要把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任务,贫困地区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抓好这项工作,团结带领广大群众通过顽强奋斗早日改变面貌。

    学习总书记云南考察重要讲话,要与学习总书记经济工作会议、县委书记研修班等系列讲话特别是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各地要迅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针对性,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学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要与落实自治区加强和创新扶贫开发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相结合

    2014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工作的意见》的开局之年,是广西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的元年,也是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的开局之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整合资源支持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四个配套文件。自治区出台的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系列文件,为深入推进广西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文件的含金量和可操作性都非常强。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有些工作还停留在口号上,有的地方还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有些政策措施落实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各地要对照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指示精神,对照落实自治区出台的文件政策,全面梳理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中央、自治区已有明确部署要求,但还没有落实措施的,要抓紧制定相关措施;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的,要抓紧克服,特别是建档立卡、驻村帮扶等基础性工作,更要防止流于形式,要采取切实措施,抓牢抓实,抓出成效。各地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方式,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锲而不舍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对于工作推诿扯皮、拖延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坚决实行问责。

      三、学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2015年是深化扶贫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扶贫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十三五"扶贫工作的谋划之年。各地要以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为引领,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今年扶贫开发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把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按照今年的减贫计划,抓早抓好,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力争全年实现减贫85万人以上的目标。

    (二)用好建档立卡成果,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措施。以贫困群众为主体,提高他们的知情度和参与度,打牢建档立卡基础,以问题为导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以群众脱贫需求为第一信号,研究脱贫措施,协调推动扶贫政策、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三)规范驻村帮扶工作,建好精准扶贫管道。把干部驻村帮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在实现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驻村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分析致贫原因,找准脱贫门路、带领贫困群众加快脱贫步伐,发挥好驻村工作队“催化剂”作用。

    (四)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安全有效。认真落实各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推进第三方监督,扶贫对象参与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真正使用到最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身上。

    (五)谋划好扶贫日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谋划和开展好今年的扶贫日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募集活动。改进完善定点扶贫工作,细化深化精准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其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区内对口帮扶工作。大力推进邻里帮扶。倡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扶贫。

    (六)科学开发和运用扶贫信息系统,继续推进扶贫信息化建设。构建扶贫资金报账、扶贫项目进度等信息管理平台。抓好市、县、乡、村扶贫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对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的动态管理。强化扶贫统计监测培训及督查力度,确保全区市、县数据的统一性、科学性和及时性。

    (七)积极适应新常态,科学谋划“十三五"扶贫工作。认真分析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适应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在此基础上,科学谋划好“十三五”的扶贫开发工作。

    请各设区市扶贫办负责汇总本地区学习贯彻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月12日前报自治区扶贫办综合处。联系人:朱海兵,联系电话:0771--2816312,电子邮箱:xnb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