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拖欠274万称没钱还 名下有3辆宝马2套房产

04.12.2014  11:45

  欠人274万就是不还

   3辆宝马

   2套房产

   过亿项目

  三辆宝马车,两套房产,名下还有多个项目,就是这样一个“不差钱”老板欠他人274万元迟迟不还,还拿法院的还款判决书不当回事儿。

  昨天,管城法院首例拒执罪案件宣判,被告人李军(化名)当庭获刑1年零8个月。“拒执罪的前提是有钱不还,我是没钱还,还判这个罪肯定不对,我要上诉。”李军辩称。

   拖欠274万元钢材款迟迟不还

  2012年4月24日,姜先生的钢铁公司与李军的杞县金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城公司)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姜先生给李军供应钢材,李军应在同年12月30日前结清钢材款。

  可姜先生供货后,李军却没有按约还款。“电话要不不接,要不打不通,更别说见他本人了。”姜先生公司人员说,直到2013年才在杞县金城公司“逮住”了李军,同年2月5日,李军答应签订“还款协议”,大致内容为,金城公司在2013年5月30日前支付姜先生公司钢材货款及违约金274万余元;李军以个人财产担保,逾期需付违约金。

  但协议并未起效。随后,姜先生将李军及其公司告上法庭。2013年9月29日,管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金城公司10日内还款274万余元及违约金,李军对金城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名下3辆宝马、两套房产却称没钱还

  本以为法院的判决能奏效,可姜先生这次又失望了。2013年11月25日,姜先生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李军在开封注册有3辆宝马、两套房产,还有多个银行账户,执行期间有账务往来。今年1月20日,管城区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拘留期间恰逢过年,李军表示要分期还钱,并和姜先生公司再签还款协议,鉴于李军态度良好,法院提前解除其司法拘留,让他回家过年。可重获自由的李军又不认账了。更让人气愤的是,春节刚过没几天李军买了新车,还拍照发给原告代理人李先生。

  执行法官还查到,李军在郑东新区的房产是2011年以150万元全款购买的二手房。至于另一套房产,经查已被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