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违规违纪干部不能做“背对错误的蠢事”
清人郭琇任吴江县令时,上司余国柱是个巨贪,他也没能抵挡住一些诱惑。后来新任上司汤斌到职后,着手整治官场贪腐之风,对郭琇的行为严加斥责,使其无地自容,悔恨不已。郭琇痛定思痛,和衙役一起挑来清水,把县衙大堂冲刷得干干净净,并贴出告示:从前的郭琇已经死了,现在的知县是另一个郭琇。从此,郭琇不仅自己清廉自守,而且还成了“打虎英雄”,被称为“铁面御史”。
“洗屋雪耻”,让人们对郭琇刮目相看。一则他有知耻之心,深为自己的行为而羞愧;二则他有改过之心,勇于同不光彩的旧我告别。郭琇洗刷了县衙的污垢,也洗刷了自己思想和行为的污垢。
“知耻近乎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耻明耻历来是律己修身的先决条件。有一次,李立三化名李敏然,在给基层讲党史时,深刻剖析“立三路线”的成因、教训及领导人的责任,现场有人提问:“你怎么知道当时犯错误人的心理?”他的回答令全场十分惊讶:“我就是李立三。”这句话何其简单,但坦荡地说出来,又需要何等的勇气。只有真正的共产党人,才能如此深刻地审视自我、解剖自我。
时下,一些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查处,有的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面对错误和组织处理,不少同志思想受到震动,知过即改,以实际行动弥补过失;但也有一些干部情绪低落、思想消极。一位纪委领导在约谈受处分同志时指出:“以消极态度对待自己的错误,就是错上加错,一个人可不能做背对错误的蠢事。”此言切切,堪为忠告。
一个人犯了错误,受到批评和处分,感到痛苦、内疚,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此灰心丧气,一蹶不振。马克思曾告诫:“自暴自弃,这是一条永远腐蚀和啃噬着心灵的毒蛇。”一个人有了过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信心和面对未来的勇气。正确的态度是,尽快从错误和挫折的阴影中走出来,拿出告别旧我、走向新生的实际行动。
刘少奇同志说过,任何人都要犯错误……只有在不断地犯错误、不断地碰钉子的过程中,才能逐渐懂得事情。栽了跟头,别怪石头。既然为此已经付出了学费,就要珍惜这笔特殊的财富,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悟出真谛,从而更加敬畏党纪国法,更加严格地自律。
“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现实生活中,不少同志在犯过错误并认真改错之后,重新受到组织的信任和人们的尊敬。诗人雪莱说得好,“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 能否重获信任和尊重,能否书写出新的人生篇章,关键取决于自己。只有勇于从挫折中爬起来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和智者。
有心理学家说,在一切对人不利的影响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不良的情绪和恶劣的心境。在错误和挫折面前,只要我们调整心态,放下包袱,就能重拾信心,振作精神,在人生之路上坚强地走下去。(向贤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