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规停车威胁交警 妨害公务被判刑八个月

03.01.2018  17:54

广西新闻网 宾阳1月3日讯(通讯员 周华静 韦幼华)男子林某某在宾阳高铁站前违规停车,在执勤交警执勤时,用言语威胁且私自拖车并逃离现场。近日,宾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16日11时许,林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其朋友到宾阳县高铁站乘动车,违规将摩托车停放在高铁站站前小广场,随后该违停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放至拖车上准备拖走。林某某发现后就上前与执勤交警交涉,在请求交警放行车辆未果的情况下,就用言语威胁执勤人员,并私自将摩托车从拖车上抬下逃离了现场。

宾阳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最后,法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 编辑:潘晓明  作者:周华静 韦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