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领导亲戚插手项目获利千万 送550万感谢费

01.07.2015  23:20

  与人合伙经营一家建材贸易公司,建材老板胡平(化名)却对高速公路项目竞标感“兴趣”,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送感谢费“打招呼”,先后三次帮助某工程公司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上中标,从中获利上千万元。因向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送感谢费谋取不正当利益,胡平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平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对胡平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长株潭报》记者刘平株洲报道

   向陈明宪胞妹送550万感谢费

  胡平,现年66岁,湖南临澧县人。2014年11月24日,胡平被芦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人民币;对胡平的违法所得118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9年,胡平向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化名)的胞妹陈亚亚(化名)给予了贿赂款550万元,先后三次帮助中铁二十三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上中标。一审宣判后,胡平不服判决,以“其行为系单位行贿、量刑过重”等为由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介入三起高速公路竞标

  法院审理查明,胡平与陈亚亚丈夫杨某分别出资25万元,于2007年注册登记成立了一家建材贸易公司,胡平为法定代表人。

  2008年的一天,胡平与四公司约定,由胡平找时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的陈明宪(另案处理)打招呼,帮助四公司以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的名义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上中标,中标后,由四公司按照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比例给予胡平分成。之后,胡平找到陈明宪妹妹陈亚亚(另案处理),将自己与四公司的约定告知陈亚亚,并请求陈亚亚出面找其兄陈明宪帮忙打招呼,帮助四公司中标,胡平表示,四公司中标之后,会给陈亚亚好处费,陈亚亚表示同意。

  2009年,胡平先后三次找到陈明宪,请其为自己承揽张家界至花垣高速、怀化至通道高速和洞口至新宁高速项目“打招呼”。三次竞标成功后,胡平送给陈亚亚感谢费共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