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驴逆行与超速小车相撞 两名司机酒驾酿大祸

27.05.2015  12:52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郑芳 通讯员 韦爱华 明俊君)一司机醉酒后驾驶电驴逆行被另一酒后超速行驶的司机撞晕,后者弃车逃逸。交警认定酒驾逃逸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醉驾逆行司机负事故次要责任。两者民事责任又如何划分呢?日前,该案在邕宁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4年1月某日凌晨3时左右,与朋友喝了酒的陈某驾驶小车飞驰在五象大道上。此时,同样喝高了的何某也驾驶着电驴在五象大道上逆向行驶。狭路相逢,两车发生了激烈碰撞,何某被撞飞,鲜血直流,晕了过去。陈某下车一看,顿时慌了。看到周围无人,他弃车逃离。路人发现受伤的何某后,拨打了120,何飞被送到医院救治。

  天亮后,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陈某决定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事故造成了何某右手及右腿骨折,住院治疗250天,医疗费近7万元(其中,陈某支付了4万多元)。

  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车速超过限速,发生交通事故后,陈某没有保护现场救护伤员,而是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而何某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车道通行且未遵守右侧通行。因此,陈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何某应承担次要责任。

  因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何某便于2015年1月份将陈某及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诉至邕宁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近1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结合事故当事人的行为过错程度、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等具体事实,何某、陈某应按20%∶80%比例分担本案民事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何某7万多元,超出部分由陈某赔偿近3万元。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