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食药监局:选购年货九大提示 看证看章看包装

05.02.2015  01:09

      广西新闻网 南宁2月4日讯(记者宋瑶)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大型商场、超市等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食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二、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的贮藏条件,查看销售环境条件是否与标示的贮存条件一致;食品包装是否有粗糙破损、开封、漏气、肿胀、异味、感官异常等现象,对存在上述现象的食品不要购买。注意查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标有: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类别、含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使用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在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注意查看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清晰、合法有效,其标签、说明书应当注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必要时可向经营者索取查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部门出具的报关单。

      五、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选择有“标识牌”且“标识牌”内容完整以及标注保质期的散装食品,并注意查看散装食品大包装和小分包装上标签内容是否一致。请勿购买以下八类散装食品:无生产资质生产的散装食品;无标识牌或标识牌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未标注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擅自更改出厂时原有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散装食品;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异常的散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食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散装食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散装食品。

      六、在选购生鲜肉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生鲜肉品的“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七、在选购降价、促销等“低价”食品时,应注意查看此类食品是否属于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建议购买距离有效期太近的食品。

      八、在选购酒类食品时,消费者应向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酒类食品。应仔细查看酒类商品是否具有标签、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上是否有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挑选进口酒类商品,还应查看该批次商品是否具有对应的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和中文标签、说明书等。

    九、当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行为时,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