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24万余元 多次催缴不还被逮捕
27.12.2015 13:33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韦东 通讯员 李为霄)男子胡某透支信用卡24万元逾期未还,经银行多次催缴后依然不履行义务。近日,兴宁区检察院以胡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其依法批捕。检察机关提醒,持卡人在透支信用卡后应及时还款,避免出现不良银行征信记录或触犯刑法。
2012年4月,胡某用其身份证以个人名义向某银行申领了一张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胡某拿到信用卡后立即将该卡透支,用于分期购买一辆价值54万元的奔驰汽车。他还一直透支使用该信用卡,并找刷卡公司进行信用卡套现,用于资金周转和公司经营,总共透支了24万余元。
在还款到期后,胡某却没有偿还自己所透支的款项。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以电话、信函以及派员上门等方式向胡某催收透支款项,并明确向胡某说明了其所透支的款项数额、时间,及其逾期不还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
胡某每次在接到银行通知时,都答应会很快还钱,并爽快地在《银行催收通知函》上签字。但一到还款日期,他就以种种理由拒绝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在多次催促其还款无效后,于今年11月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很快将胡某抓获。近日,兴宁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胡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其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据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持卡人恶意透支一万元,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要诚信守法,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归还透支本息,避免出现不良银行征信记录或“不小心”触犯刑法。同时,银行在审查申请人资料、资信状况、还款能力时一定要严格把关,从源头避免恶意透支情况的发生。
编辑:陈轶凡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27.12.2015 13:33
南宁地铁3号线荔园主变电站亮相 超高颜值实力担当
南宁地铁3号线荔园主变电站
南宁新闻网
南宁地铁2号线江南客运站墙壁冒水情况说明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5月28曰下午,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