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广西区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电信运营企业、自治区专用通信局、通信设计、施工、监理、电信增值业务公司,各大中专院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7〕43号)要求,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的2017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于9月2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9月23日 0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
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分《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分《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具体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
二、考试地点
南宁市第四中学。地址:南宁市民主路37号。
本次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应考。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初级职业水平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中级职业水平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的学历或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考生的工作年限指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前后从事通信专业工作的时间总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填报
2017年6月12日9:00至2017年7月21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9:00—12:00,15:00—17:00),审核地点: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务中心(南宁市新民路53号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二楼)。
2.审核材料
(1)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
(2)单位出具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的相片相同)。
(6)应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1)、(3)、(5)项外,还须提供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需验原件。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规格为A4的纸张。
(三)缴纳报名费用
1.在资格审核现场缴纳报名费用。
2.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号)的规定,《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考试费每科为70元,合计140元。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11日10:00至2017年9月23日14:30止,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www.txks.org.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按照有关规定,开考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原则上封闭2小时。
(三)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要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处理。
七、成绩查询和证书办理
考试三个月后,报考人员可在通信专业技术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xks.org.cn/和广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gxpta.com.cn/查阅成绩和证书办理信息。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通信考试初级和中级考试大纲与教材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发行。考生可自行购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