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连盗7台通信基站设备 涉案价值近12万
08.08.2015 12:22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嫌疑人王某指认其盗窃所得的通信设备。谈诚摄
“流浪汉”连盗7台通信基站设备
南宁市兴宁警方破获系列盗窃网络通信设备器材案,涉案价值近12万元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彭宁莉)山西人王某自“流浪”到南宁后,多次对某通信分公司基站价值近12万元的RRU设备实施盗窃,当他再次得手并准备销赃时,被南宁市兴宁警方逮个正着。8月7日,王某在案发现场指认时说:“我本想再干一笔就回家的。”
7月19日晚,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接到某通信分公司报案,称该公司位于安吉高速路口都南高速旁的基站,近期连续被盗数个RRU设备,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近12万元。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后,对失窃现场进行勘验,并调取了现场视频。民警发现,有一名男子曾多次往返基站附近,十分可疑。
7月20日晚8时许,在基站附近伏击守候的民警发现,有一男子扛着一台设备出现在基站附近,民警一路悄悄尾随,当男子走进一家废物收购店时,民警立即对该男子及收购店老板一并抓获归案。
经审讯,被抓获男子叫王某,山西人。收购店老板叫韦某,51岁,河池东兰县人。两人分别对自己盗窃、收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自称是一名外地流浪汉,因无固定居所和收入,看到有人偷卖通讯设备很得钱,便起了贼心,期间连续作案7次,盗得RRU设备7台,并以每台105元的价格卖给废物收购店老板韦某。
8月7日,王某被民警押到案发现场进行指认时说:“我是今年春节后来到南宁的,本来打算再干一场,挣到路费就回家,没想到……”
目前,两人分别因涉嫌盗窃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兴宁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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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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