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申请指南
一、法律与政策依据
(一)《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信息产业部31号部令);
(二)《关于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规函【2005】9号)。
二、受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三、 基本 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三)符合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标准。
四、资质标准
(一)有关负责人资历要求: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二)技术力量:
企业在编人员中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人员不少于8人。同时,具有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通信建设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
(三)技术装备: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装备、施工设备及质量检测手段。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五)业绩和能力:企业近2年内完成工程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五、申报程序
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31号令的相关要求,如实填写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企业首先通过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系统(http://202.106.120.64/scp/)以企业名称注册并上报申报信息,受理部门对电子申报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通知申报企业提供申报书面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注册账号
申请单位必须在系统网站上注册账号后,方可申报企业资质、个人资格。
1.在IE地址栏目中直接输入 http://202.106.120.64/scp/ ,即可登陆“通信
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2.进入网站后,应在左上角注册栏进行账号注册,其步骤如下:
点击“ 注册用户 ”→ 点击企业名称表中“ 选择 ”→ 选择单位名称,如果没有找到您的工作单位,请点击 “ 这里 ”,在表中填写单位信息,填完后点击“ 提交 ”→ 返回注册栏,填写“ 用户名 ”,用户名推荐用英文,也可以中文 →点击“ 检验 ”,检验用户名是否已被注册,若已被注册,需更改用户名后再检验 → 填完后点击“提交”。(密码必须记好,忘记后需重新注册)
申报企业注册后,受理机关负责核查申报企业注册信息,经核查无误后,系统自动将核查情况发送至申报企业注册的E-mail邮箱,申报企业收到E-mail确认信后,表示注册帐号成功,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陆“通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料申报。
(二)填写资质申报材料
1.登陆“通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点击“ 下载中心 ”。根据申报资
质的类型,下载“ 资质申请客户端 ”软件。
2.申报企业专职人员下载“ 资质申请客户端(企业版) ”软件,安装运行后,
点击工具栏中的“ 新建 ”,选择申请资质类型后,即可填写企业资质申报信息。
3.申报企业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工具栏中“上传”按钮,输入注册的用户
名和密码后,即可上传。
4.上报书面申报材料。
(三)书面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 .书面材料包括资质申请表和完整的附件材料 (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申请表(信息产业部提供格式文本,详见附表一)。
申报表工程技术人员填写应按高工系列(高工、等同高工)、工程师系列(工程师、等同工程师)、初级技术系列(初级技术职称、等同初级技术职称)、经济类系列顺序排列。不具备职称的人员,按照等同专业技术水平认可的,应在职称栏中注明学历和毕业年限,例如“等同工程师,本科5年”。
(2)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应设目录清单(标明页码),并按①综合卷、②人员卷、③业绩卷、④补充卷(需要补充材料时提供)分别装订成册,每册都应设目录,并注明页码。另外,建议申报企业提供各种证书扫描件的彩色打印件。
<1> 综合卷内容及顺序要求
① 目录表(标明所附文件的页码);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
③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申请企业不提供);
⑤ 企业章程(加盖股东印章、法人代表签字)复印件;
⑥ 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职称学历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⑦ 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职称学历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⑧ 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⑨ 企业近6个月内验资报告复印件;
<2> 人员卷内容及顺序要求
① 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名单(应与申请表顺序一致);
② 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职称学历都提供);
③ 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退休证明文件及原单位社保证明;
④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⑤ 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②、③、④、⑤项每个人员的所有资格证书复印件应装订在一起,如:张宏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概预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应装订在一起,然后按顺序装订其他人员材料。
<3> 业绩卷内容及顺序要求
① 目录表(标明所附文件的页码);
② 工程业绩清单(应与申请表顺序一致);
③ XXX工程合同、验收报告等;
注:若企业资质标准考核工程投资额,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能证明工程投资额的相关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业绩。
2 .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供下 列证书原件 交受理机关验证 (原件不齐全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工商预登记证书;
(2)企业近6个月内的验资证明(或审计报告);
(3)企业公司章程(加盖股东印章、法人代表签名);
(4)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5)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6)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7)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
(8)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与“人员卷”的人员排列序号不一致的须注明),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退休证明文件及原单位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体现申报资质企业的企业名称、保险人员姓名及身份证、投保期限、各险种名称等具体内容,并加盖社保中心印章;
(9)人员劳动合同;
(10)有关工程业绩材料(新申报企业不考核);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申请企业必须在受理期限内一次补全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如实填写,内容完备。如出现材料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未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不按照顺序或不按规定分册装订、社保人员清单不按规定加以标注相应人员在申报表中的人员顺序等,不予受理。开具受理通知书后,企业一律不得补充申报材料。
(四)通信、经济相近专业如何比照:
1. 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信号等专业;
2. 经济类相近专业:管理、金融、国际贸易、经济、统计、审计、会计;
注:(1)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应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学历证书上专业为准;
(2)职称为聘书的不予认可。
(五)无职称资格的人员,可按照下列条件,提供国家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经审查合格后,可视同具有相应职称。
1.初级职称:中专毕业7年;大专毕业3年;本科毕业1年;硕士以上学位毕业。
2.中级职称:大专毕业7年;本科毕业5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3年;博士学位毕业。
3.高级职称:本科毕业12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6年;博士学位毕业3年。
六、受理时间
对首次申请资质或申请资质升级的每季度受理一次,受理期限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5日(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予受理;对单位改制,或者分立、合并后重新组建的,随时受理。
七、业务范围
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承担连接至公用通信网的用户通信管道、用户通信线路、综合布线、及其配套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业务。
八、延续、变更、丢失补办程序
(一)延续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但首次取得资质的,资质证书的有效为2年。期限届满后需要延续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应当提交的全部资料;
2.原资质证书副本;
3.业绩证明材料。
(二)变更和注销
1.登记事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金等)发生变更,由企业填写《企业资质变更申请单》(详见附表二,一式两份)并附营业执照,报通信管理局审查后,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2.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需办理注销手续。企业应当在30天内报资质证书发证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三)丢失补办
企业资质证书丢失,应在报纸或者网站上申明后,填写《企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详见附表三,一式两份),向区通信管理局提出补办申请并附登报申明原件或网站申明复印件,经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后办理补证手续。
九、其他
1.首次申请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不考核工程业绩。
2.企业获得资质证书两年后可以提出升级申请。
3.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应当重新核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