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发出通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要求
31.12.2015 20:04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通知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厅财政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自觉遵守各项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既领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以及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收受和赠送各种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违规组织和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强调,各处室、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两部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加大对所属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教育提醒、小错即纠,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报送单位:纪检监察室 编辑:卢清建
本文来源: 财政厅
31.12.201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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