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通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优化贷款流程 缩短办理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管理中心将贷款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加快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建设,开通网厅的贷款业务,让贷款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实现通过扫描相关材料进行贷款预审,减少职工因材料不齐等原因多次往返的困扰。
管理中心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各业务网点大厅显著位置公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办结时限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各项内容,确保其有效性。
创新办理模式 缩短放款时间
《通知》指出,管理中心将积极探索和创新贷款办理模式,适时引入担保机构,分担贷款风险,实现审批通过后即发放贷款,以进一步缩短贷款放款时间。
加强对委贷银行的业务监管,细化考核事项。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委贷银行的业务监管工作,对贷款环节的材料移交、办理、放款时限、贷后管理等内容进行约定,细化具体考核事项,明确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内容;各委贷银行要制定相关贷款材料流转台账,确保各个环节的材料交接可查询和追踪,如委贷银行未按约定时限办理,管理中心将相应扣减手续费。
推行网上办理,提高抵押登记效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以进一步提高抵押登记效率。管理中心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与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贷款抵押登记信息共享,加快办理速度。
加大执法力度 维护市场秩序
规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驻邕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或现售许可证时,在其《诚信经营承诺书》中增加允许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内容。如该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被确认存在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违规行为,由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改正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管理中心将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管理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发出业务联系函,暂缓办理该企业的相关业务,直至纠正违规行为。
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查。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者到管理中心服务咨询部现场投诉举报线索,管理中心将对损害缴存职工贷款权益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管理中心还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存在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