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严守纪律要求 带头廉洁过节

31.03.2016  12:13

  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净化节日风气,日前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新规,自觉做到“九个严禁”,倡文明祭祀,守纪律底线,树廉洁新风。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当前正是市县乡三级集中换届的关键期,是推进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攻坚期,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与相关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谋划部署,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假期,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落到实处。 (记者/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