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一带一路”联接通道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研究课题编制单位的公告

16.07.2015  19:25
 

  为打造南宁成为“一带一路”重要交通枢纽,发挥南宁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渠道”作用,构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开展"一带一路"联接通道重点项目规划建设课题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带一路”联接通道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研究》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内容

  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广西推进“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基础上,开展南宁市落实联接“一带一路”通道枢纽中心规划建设研究,提出公路、水利、航空等通道枢纽中心相关项目与建设计划。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交通规划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两年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二个。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一带一路”联接通道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研究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于2015年7月22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中选研究单位在2015年7月30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合同。

  (二)课题编制单位应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课题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议审查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2月20日前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最终成果。

  (四)课题编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编制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科。

  邮政编码:530028,联系人:李勇军

  电话:0771-5509153,传真:550915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带一路”联接通道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研究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