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文化遗址就是守护文化基因 文物保护亟待升级

16.06.2016  09:23

  从刑法的角度看,倒卖文物罪需要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是“主观故意”和“明知”,且具有牟利目的,但许多嫌疑人在落网后都辩称“不知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作为逃避打击的借口,这给司法机关证据固定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 

  随着辽宁朝阳红山大案多名被告人相继受到法律的制裁,大批珍贵的文物失而复得,红山文化的神秘面纱也逐渐被揭开。

  “玉,可以是红山文化之魂。在新石器时代,人类还没有出现文字,而精美绝伦、世所罕见的红山玉器,里面蕴含的信息都具有极大的历史和科研价值。”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研究所所长董婕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在古玩市场上“火爆”的玉猪龙为例,董婕告诉记者,玉猪龙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龙形器物之一,被称为“中华第一龙”。龙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图腾,而在上古时期,野猪是勇猛、刚烈的象征,猪首被安在龙的身上,这是红山先民所崇拜的图腾物,反映了红山先民喜欢野猪强悍的体形,敢与猛兽相搏的精神,说明了龙、猪在上古时期信仰系统中是重要的符号象征,是氏族部落的图腾。

  “涉案的勾云形玉佩和马蹄形玉箍,也是国宝级的文物。”董婕说,勾云形玉佩,反映了人类与自然的密切关系。当时的红山先民还没有能力利用地下水,以为地表水都是来自天上的云和雨,对雨水的企盼,引发了古人对云的崇拜。

  马蹄形玉箍,在董婕看来,其造型上下贯通,一端设计为斜口朝向天空,是要最大限度地寻找天与地、人与神联系沟通的切入点,便于神灵的“自由出入”,马蹄形玉箍就是红山先民祭祀的“通神器”,只有少数祭司级的人物才配持有,在红山时期具有极其重要的特定的用途。

  “无论是牛河梁遗址出土的玉器,还是司法机关追回的文物,都是无价之宝,都反映了新石器时期红山文化的丰富内涵。”董婕说。

   女神庙、祭坛、积石冢  

  在相关考古专家的带领下,《方圆》记者走进了朝阳市牛河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该遗址公园位于建平县和凌源市交界处的牛河梁遗址保护区内,公园总占地面积58.95平方公里,核心保护区8平方公里,公园内有女神庙、祭坛、积石冢保护展示馆和牛河梁遗址博物馆。

  据了解,数千年以前,红山先民在牛河梁地区建筑了女神庙、祭坛、积石冢,进而形成了大型的祭祀圣地和墓葬场所。而在庞大的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群里,女神庙位于整个遗址群的中心位置,其余遗址以“众星捧月”之势分布在女神庙周围。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牛河梁管理站站长朱达回忆说,牛河梁遗址在1981年被发现,而在1983年,他与同事在这里进行发掘时发现了最为珍贵的彩塑女神头像,头高22.5厘米、面宽16.5厘米,与现在的人类同等大小,耳长圆,鼻梁低,眼内嵌圆形玉片为睛,双目平和有神,“红山女神头像出土时仍很鲜艳,是典型的蒙古利亚人种,这就是我们先祖的真实模样”。

  除了女神庙,考古人员还在牛河梁发现了祭坛和积石冢群。祭坛,指土筑的高台,是古人开展祭祀活动的重要场所。记者注意到,红山文化祭坛遗址内有象征“天圆地方”的圆形和方形祭坛,建筑布局按南北轴线分布,而且注重对称,有中心和两翼主次之分,规划有序。

  积石冢则是红山文化的主要墓葬形式,“”本义为坟墓,红山人把逝者埋在石棺里,然后封土积石,形成了积石冢。积石冢分布的范围很广,凡是红山文化的遗址都有积石冢,一般建在山梁或岗丘的顶部,一般是一岗一冢,也有一岗双冢、一岗多冢的情况。红山大案中,牛河梁遗址外围的积石冢,正是姚玉忠等人盗掘的主要目标。

  “在5500年前,人们能把死者安葬到这种程度相当不容易,因为那时候没有青铜器,人们使用的主要工具是石器。”当年牛河梁遗址的考古领队朱达说,不过,并不是每一个积石冢都有随葬玉器,考古发掘出的积石冢已经出现显现的等级阶层区别,只有高等级的墓葬,才会有玉作为随葬品,这种独特的随葬习俗体现了红山文化“惟玉为葬”的特点。

  另外,牛河梁遗址里考古清理出来大量的龙、云、龟、鸟等珍贵玉器,被专家认为“与中国古文献记载的黄帝图腾有着诸多契合”,每件玉器反映了红山先民的生产、生活、生育和生灵等“四生”情况,为进一步确认这里是轩辕黄帝文化大本营,提供了必要的实证。还有媒体称,“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是可与埃及金字塔、印度亨觉达罗古文明相比的世界性发现”。

   盗墓破坏了红山文化的基因  

  “每盗挖一座古墓,相当于破坏了一组红山文化的基因。”朱达认为,发生在朝阳市的系列盗墓案敲响了红山文化保护的警钟。

  “考古是寻找和获取古人活动遗留下的实物资料,是一门学科,而盗墓是一种犯罪,盗墓和考古是两个概念。”朱达说,考古更多的是依靠科学的方法,无论是遗址的发掘或是文物的出土,都会进行小心的保护和修复,以最大限度的去提取历史信息;“而盗墓是以尽可能多地获取最贵重的文物为目的,由于盗掘的时间和技术有限,任何一次盗墓都会对文化遗址造成巨大的破坏,造成宝贵信息和文物的流失”。

  朱达透露,牛河梁共有16个遗址,目前考古发掘的只有5个遗址,出土了200多件文物,还有11个遗址没有发掘,“考古发掘需要国家的批准,随着科技的发展,将来的考古技术更为成熟和先进,所以要把更多珍贵的文化和文物留给后人来发掘研究”。

  事实上,包括牛河梁遗址在内,朝阳市公布的从红山时期到清代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达6213处,约占辽宁省不可移动文物遗存的四分之一。

  “朝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等级高等特点,红山大案中追缴回来的文物都是犯罪分子在文物保护区外盗掘的,这暴露出文物保护区域界定还不够准确、科学。”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说,通过案件侦办工作,反映朝阳市地下不可移动文物蕴藏丰富,而不少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地处远离城市的荒郊野外,一些“田野”文物得不到很好的保护。

  红山大案案情显示,很多涉案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都不在文物普查和保护区范围之内,这客观上给盗墓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追缴到的一个国家一级文物——勾云形玉佩的出土地点为朝阳市喀左县南公营子镇,而此前文物保护部门对这个地点分布有红山时期的墓葬并不了解;还有在朝阳市龙城区尹杖子村出现了被盗掘的红山时期古墓葬群,同样没有被划入保护范围内。

  “我们挖的墓基本都是还未被国家文物保护部门发现的红山古墓和遗址,由于保护区内有监控摄像,而且盗掘区内文物量刑很重,因此我们都选择保护区外进行盗掘。”被捕后,其中一盗墓团伙头目冯杰这样交代。

  “有关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和保护区的划定,还需要更加科学、准确。”王红岩认为,要让每一处遗址、每一件“田野”文物都得到有效保护,还需要创新文物保护的体制机制。

   扭转侦保“两张皮  

  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给朝阳带来了荣耀,但也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文物管理部门是法律规定的文物保护主体,但保卫力量薄弱、人员少、手段少,难以应对花样翻新的盗掘手段;涉文物犯罪出现后,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的主力军,往往又受文物专业知识、警力不足等客观条件限制,陷入被动追击的困境。”王红岩说,在全国大部分文物发达地区,都面临文物保护执法“真空”等保护难题。

  “公安有执法权,但不懂文物专业知识;文物局懂业务,但又没有执法队伍。”王红岩认为,要扭转侦、保“两张皮”的现象,公安与文保部门需要建立更加完备、顺畅的联合执法保护机制。

  正是基于这种理念,朝阳市将原牛河梁公安分局升格为文物保卫分局,拓展工作职责,加强警力配备,并与文物管理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重点强化防范职能,创建了打、防、管、控全覆盖的立体工作模式,形成了全市文物保护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立体化防范体系。

  王红岩说,有了属地管理权,文物保卫分局的民警可以主动出击,在全市120个重点遗址保护区巡查,在山梁和密林中追寻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并提前预警;可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时间段和特殊期间,采取定期定时、错期错时巡查,这种工作模式改变了过去“民不告、官不理”的被动局面。

  对于对野外无法实施人员看护的遗址点,文物保卫分局和朝阳市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联合落实资金,安装远程监控设备,加强防范力量,确保每一处文物古迹都得到有效保护。办案中发现处于田野乡村的红山文化古遗址和古墓群等文物,文物保卫分局和文物保护单位及时树立界桩、标志碑,标明文物保护的级别、名称、保护范围等内容,起到较大的警示作用。

  有关专家还认为,“朝阳模式”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样本,公安机关组建了专业的文物保卫队伍,并与文保部门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形成了保护文物的“合力”。案件侦破过程中,文物部门为公安机关提供被盗文物的资料;案件破获后,文物部门协调鉴定专家为涉案文物定性定级提供证据支持,有力地协助案件尽快进入诉讼程序。

   文物保护修法应尽快提上日程  

  《文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文物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有保护文物的责任和义务,但公安机关和工商、规划等多部门之间,各自该承担怎样具体的保的职责范围,文物保护规定的并不明晰,导致了很多损害文物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规制。”王红岩分析说。

  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倒卖文物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办案,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说,从刑法界定的角度看,倒卖文物罪名的成立,需要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是“主观故意”和“明知”,且具有牟利目的,但许多嫌疑人在落网后都辩称“不知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作为逃避打击的借口,这给司法机关证据固定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

  “目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也尚未出台,所以,公安机关在现实执法中依然存在困境。”邢吉华建议,面对高发的盗墓犯罪和文物犯罪,文物保护法修改应尽快提上日程,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具体措施。

   古玩市场私人博物馆亟待规范  

  在追缴文物的过程中,王红岩发现,一些古玩市场和旧货市场“鱼龙混杂”、经营非常混乱,存在超范围经营和私下非法交易现象,成为犯罪文物销赃的场所;一些文物贩子以开古玩店、旧货店为掩护,大肆进行非法收购,倒卖文物犯罪活动,古玩店、私人博物馆正沦为走私文物犯罪的新地下通道。

  “还有一些艺术品销售和经营公司,以艺术品展览、拍卖等形式勾结文物贩子,倒卖和走私文物。”王红岩举例说,在红山大案,民警在追赃中发现,一件红山文化时代的玉佩,以180万元的价格,通过珠海某艺术品有限公司拍卖流出。这家公司是澳门一家拍卖公司设在内地的子公司,丢失文物被走私到澳门、香港巡展。虽然该文物最终被追回,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追赃难度大、办案成本高。

  近年来,由于“文物收藏热”,许多私人博物馆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冒出,据国家文物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各类民间博物馆、收藏室总数已达千余家。而数量庞大的私人博物馆亦隐藏着诸多隐患,据2014年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民办博物馆规范化建设评估报告》显示,近九成民办博物馆不合格,文物藏品普遍存在真假不清和来源不明等问题。

  “对于文物,一些古玩店和私人博物馆的经营者只管真假、不问来源;对于一些明显涉嫌倒卖的出土文物,盗墓者、文物贩子、收藏者相互之间也心照不宣,极力为一些涉案文物披上‘合法’的外衣。”王红岩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规范古玩市场、私人博物馆的管理,以遏制文物倒卖行为的泛滥。

   守护遗址文物就是守护人类文明  

  “全国各级专兼职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不足万人,平均每人要负责近百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监管力不从心。”据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2015年在“全国两会”上透露,文物执法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于文物资源数量的大幅度增长,难以保障工作需要。

  同样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在2014年曾提交提案,建议国家提高文物看护管理经费,建立专业的文物看护员队伍。

  “文物资源是人类文明的历史见证,是极其珍贵并不可替代的实物史料。在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大背景下,有效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对于研究历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邢吉华表示,在一些“文物大市”,建立文物看护员队伍意义重大,提高文物看护管理经费,增强看护员看管好文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改善工作环境,配备看护装备,可以有效遏制破坏古遗址、盗掘古墓葬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一些地方,一些不可移动文物还没有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文物管理机构层级低、人员少、经费投入不足,给文物保护带来了诸多弊端。”朱达举例说,现实中,为了配合城市基本建设,需要考古部门的先期勘测,以排查地下是否有文物存在,而东北某市有关部门在修建环城公路时,未待考古部门对区内文物抢救发掘就强行施工,致使5处金代遗址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守护遗址文物就是守护人类文明,就是对前人和后代负责。这个责任不光是文物保护部门、一些专家和少数志愿者的,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朱达建议,国家应当加强对古遗址和文物的保护力度,将对古遗址和文物的保护列入地方领导的考核指标,地方政府要承担起主要保护职责,营造全民保护遗址、爱护文物的氛围,最终形成全民保护文物的新常态。

      文|方圆记者 汪文涛 通讯员 马永辉 韩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