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三大举措”推进精准扶贫

14.05.2015  12:14

  为使精准扶贫更好落到实处,贫困人群真正脱贫致富,邕宁区立足于当地实际,紧紧围绕“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发生率”指标,创新工作思路,以“三大举措”为抓手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建立到户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扶贫对象统一识别办法,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户识别出来。同时,也要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情况等信息进行更新。对新出现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扶贫对象给予帮扶,对已脱贫的对象及时退出。

  二是建立帮扶机制,落实帮扶措施。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人口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邕宁区建立了城区领导联系乡村,城区部门帮扶到村,城区、乡(镇)两级干部结对到户、企业社会广泛参与的帮扶机制,在4个市级单位对口帮扶4个贫困村的基础上,22个县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共帮扶贫困村30个。同时,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丧失或缺乏劳动能力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引导各帮扶单位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通过扶持发展扶贫产业、开展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方式,集中力量帮助其脱贫致富。

  三是精准配置扶贫资源:这是精准扶贫的保障。进一步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大资源,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互为支撑,形成合力。根据扶贫项目建设需求,继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的原则,各计其功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项目统一规划,资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切实发挥扶贫项目的整合效应。同时,不断完善扶贫工作考核体系,推行领导干部蹲点扶贫制度,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自身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2014年,邕宁区整合各行业部门、城区财政配套、驻村工作队等资金2826.46万元,建设通道路21.31公里,人饮工程3个,水利设施10个,危房改造430户,改造教学楼5栋,新建文化场所2所等,形成了部门协作、资源整合、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新一轮扶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