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检察院对不起诉案件案后回访

03.08.2015  18:50

  广西检察网8月3日讯(通讯员  曹冬儒)近日,那坡县检察院对该院做出相对不起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进行案后回访。

  当该院公诉科副科长阮俏勋问起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双方的邻里关系时,两人异口同声的讲出答案:“挺和睦的!

  据悉,今年4月份,该院公诉科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岑某和被害人王某属于邻里关系,犯罪嫌疑人岑某因为排水纠纷将被害人王某打成轻伤一级。该院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岑某主观恶性不大,如果起诉只会使双方的邻里关系更加恶化。鉴于此种情况,该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主动多次上门,终于做通了双方的工作,岑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王某也原谅了岑某。该院根据谅解书对岑某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该院在对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之后,派公诉、民行干警一同上门,从民事法律规定的角度提出了合理、令双方都满意的排水方案,现在双方再也不用为排水的问题而烦恼了。

  “原来以为我打了他,以后邻里关系就没法处了,没想到现在这么和睦,双方还会经常串门,有事还能相互照应,真的要感谢检察官啊。”岑某说到。

  (作者单位:那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