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皇家一号”案 两名主犯被判无期

26.05.2015  13:01

  25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陈加贵、王国付等11人犯组织卖淫罪,陈加贵还犯有非法经营罪。其中,陈加贵、王国付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处以8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罚款。11名被告不服判决,当庭表示将上诉。

  “皇家一号”曾经是河南郑州最大的娱乐会所,因涉嫌色情违法行为,于2014年11月被河南警方查处。今年5月25日宣判的陈加贵等11人,均为“皇家一号”高层管理人员,并持有会所一定股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加贵、任文模、王国付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胡勇、张华伟、马辉、张银磊、高宇翔、黄宪辉、付立江、闫朋晓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

  被告人陈加贵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0万元;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国付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任文模、胡勇、张华伟、马辉、张银磊、高宇翔、黄宪辉、付立江、闫朋晓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10到15年有期徒刑,并处8万至100万元罚金。各被告人犯罪所得已冻结的548万余元,扣押现金2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案扣押的涉案赃款727万元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综合央视、《法制晚报》报道

   案件回放

  河南公安厅端掉“中原第一会所

  2013年11月1日晚,河南省公安厅经缜密侦查,组织异地警力,依法对涉嫌色情违法行为的郑州“皇家一号”夜总会进行查处。警方在现场搜出大量情趣用品,众多工作人员被押上大巴车带走。

  异地用警

  随后,网上出现了一些网友拍摄的行动现场照片。从照片上看,至少有十五辆警用大巴停在一家夜总会附近马路上,身穿反光背心的民警排成人墙站在夜总会门口。

  有消息称,执行本次任务的并不是郑州警方,而是紧邻郑州的新乡警方,目的也是为了防止事前走漏风声。异地用警一说得到了省公安厅方面的证实。此次任务是由省公安厅统一指挥行动的。

  媒体分析称,河南省公安厅异地用警,对“皇家一号”夜总会进行查处,透露出这方面的信息:如果动用当地的警力,极可能会“打草惊蛇”、走漏风声使行动泄密,最终一无所获。

  事实上,第一次异地用警并不是河南警方。2013年8月1日上任的河南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王小洪在福建任职时,也曾多次使用“异地用警”。

  奢靡高档

  据报道,“皇家一号”网站分为主页、模特招聘、夜场问答、公司实景等板块,标明皇家一号地址为: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东四街交叉口。网站于2013年11月3日下午2时关闭。此网站称“皇家一号”规模、档次已成为中原地区第一大会所。

  会所于2012年8月16日开业,总面积3000平方米,有100多间房。从网站照片可以看到,夜总会内部装修得富丽堂皇。“皇家一号”的招聘信息中称,要求应聘的女士身材高挑、形象佳,并称会根据个人形象、身高评定,每班小费有400元、500元、600元等档次,优异者将会更高。

  “皇家一号”一内部人士曾向媒体透露:“装修时,单次充卡超50万元的客户就上百人。”“皇家一号”房间按照档次,价格从990元到9900元不等,人均消费都会超过5000元。一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一罐普通啤酒,里面的价格是80块钱,再点瓶洋酒、饮料,再加上小姐的台费,没有几千块钱根本进不了大门。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