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明确责任人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今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保护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实施方案,听取2015年1~4月预算执行情况、《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调查评估报告》、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为完成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环保的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制定环境保护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实施方案,是十分必要的。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措施、人员、时限“四落实”原则,在对国务院分工意见中涉及环境保护部工作任务进行梳理细化的基础上,明确了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切实把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了2015年1~4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执行纪律,对于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障环保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强健全预算执行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缓慢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加快执行进度。财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调控调度,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资金支付计划和执行的顺利完成。
会议听取了《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调查评估报告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环境保护部会同中科院历时三年开展的调查评估工作,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调查评估方案编制、项目预算申报、调查评估技术要求编制和技术培训、遥感数据解译和野外实地核查、数据校对与审核、数据库建设、评估分析、报告编写等各项任务。通过调查评估,基本掌握了十年间全国生态系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变化的时空分布特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出了生态系统变化及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提出了新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与建议。调查评估结果对于保护和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会同中科院对全国生态环境调查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经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会议听取了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2014年考核结果。会议决定,考核结果经进一步核准后,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发布。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吴晓青、李干杰、翟青,纪检组长周英,党组成员何捷出席会议。
机关各部门及有关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记者王昆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