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圣委员建议:制定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09.03.2017  13:35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郭文圣委员建议  

  制定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正义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闫昭)网约单车一夜走红,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乱停乱放问题也引起公众热议。为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郭文圣委员建议,应由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网约车管理办法起草过程,牵头制定《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当前,共享单车行业处于快速扩张阶段,新增共享单车的数量多,但这一发展并没有考虑到各地原本已有较高的单车存量,包括居民自有单车及城市公租自行车。城市自行车道和停车区域总体空间有限,短期内无法完全容纳新增单车。郭文圣在建议中表示,应在《办法》中设立专门条款,鼓励共享单车企业“科学增量,盘活存量,优化总量”,即倡导公司在投放新车的同时,将城市弃置无主单车、居民自愿共享单车、城市公租自行车接入平台,真正实现“城市大共享”,避免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

  同时,郭文圣指出,目前共享单车普遍采取无桩模式,在便利居民的同时,乱停乱放等问题随之产生。加之共享单车企业线下运维能力不足,此类问题愈演愈烈,侵占公共空间的同时极大加重了交通管理部门的负担。“建议《办法》着重强调共享单车地面运维、线下运营的重要性,就单车数量与运维人员配比等给出指导意见,以期实现‘共享单车运维团队为主、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监督、广大居民用户配合’的线下业态,保障公共空间利用效率和公共交通安全。”郭文圣说。

  按照共享单车的要求,用户需缴纳押金后方可用车,押金额度从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全行业押金总额不可小觑。为切实保障用户权益和资金安全,打击挪用押金等不法行为,预防兑付风险,郭文圣建议《办法》对于用户押金的存管模式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各共享单车企业采取第三方存管,保证押金与经营现金流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