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将屋主误当小偷打死领刑10年 都是喝酒惹的祸

29.05.2016  11:12

  酒后将屋主误当小偷打死  领刑10年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  (记者  梁静  通讯员  王肖虎  孙晓梅)  练某醉酒后回家走错楼层,误把开门的77岁房主当作小偷打伤,后房主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月27日,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练某有期徒刑10年。

  去年6月6日凌晨3时许,练某酒后回到其居住的七星路某小区。他先因醉酒喧闹,在小区地下车库与保安苏某发生扭打,此后又走错楼层,误将2号楼1单元1004号房当作自己居住的1404号房。1004号房主蒋某开门后,反倒被练某误认为是进入他家行窃的小偷,对蒋某实施殴打。上了年纪的蒋某不堪暴力,被打倒在地。练某便进入1004号房的客厅内睡觉,直至接到报警的民警赶到将其抓获。

  蒋某被送往医院后,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酒醒后的练某追悔莫及,其亲属代为向蒋某的亲属赔偿50万元。

  市中级法院一审认为,练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是练某酒后对蒋某的身份产生错误认识而引发本案,但该错误认识是因练某自愿大量饮酒致醉酒后行为导致的结果。

  蒋某在他人企图进入其房间,并与其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有为保护其自身及财产安全实行防卫的权利,即使与练某有肢体冲突,仍是其维护法益的合法行为。练某作案时虽不排除亦有保护自身法益的主观目的,但该认识是建立在其醉酒失当行为基础上所产生的错误,系因其自陷行为所导致的,与蒋某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蒋某对本案不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练某先因借酒闹事,与小区保安发生冲突,并将小区保安打伤,又因走错楼层将蒋某殴打致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鉴于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练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悔罪,其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依法可从轻处罚。练某的亲属在案件发生以后,代其赔偿蒋某亲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可视为练某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市中级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练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酒后恶意拨“110”千余次  被拘10日

  本报讯(记者  韦东  通讯员  梁史卓  刘清松)  东兴市一名男子酒后为寻求刺激,竟然在12小时内,不断地拨打报警电话报假警达1000余次,通话清单长达18张。当民警对其提出警告后,他非但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不间断地拨打报警电话,严重干扰了警方的正常调度。目前,该男子冼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5月15日22时许,防城港市110报警电话突然响起,值班民警立即接通电话,听见电话中传来一名男子的声音,对方口齿不清地念叨着要值班民警出来和他喝酒。民警告诫该男子,这是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请他不要恶意拨打骚扰电话。

  谁知民警刚刚放下电话,该男子的电话又打了进来。民警再次提出警告,可他非但没有停止这种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他不间断地拨打报警电话,拨打频率最高时,15分钟内居然有几十通电话。每次电话接通后,该男子不是马上挂掉电话,就是邀请民警一起喝酒,还播放歌曲,最为恶劣的是多次大声辱骂值班民警。

  这样的行为一直延续到次日12时许,对方已经拨打了上千次电话,而且仍没有停止的迹象。

  值班民警将情况向江平边防派出所汇报。派出所经过追踪调查,赶到嫌疑男子冼某家中进行抓捕。当冼某家的大门被打开时,民警发现冼某仍自得其乐地拨打报警电话。在冼某被抓获后,民警询问他为什么要恶意骚扰拨打报警电话时,冼某称自己经常在家中饮酒,酒后觉得无聊,认为拨打报警电话很刺激,而且报警电话随时都可以接通,所以才头脑发热地一直不停拨打110报警电话。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已经违法。

  警方认为,冼某长时间占用警方通讯频道,使当天一些警情电话打不进来,导致居民的生命财产在受到危害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已经严重干扰了警方的正常调度。公安机关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冼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虚假警情会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浪费警力,甚至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获救机会。

  目前,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所有电话均由电脑自动录音记录备案,故意拨打“110、119、122”报警电话戏弄值班民警或有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或依据有关条款处于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