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入刑五年南宁2409人被吊销驾照 夜间时段高发
昨日,南宁市交警支队公布数据显示,自从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南宁市共查处涉嫌酒驾3161人,2409人因此被吊销驾照;全市共发生涉及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500起,造成346人死亡,酒后驾驶已经成为致死率最高的交通事故之一。交警部门分析显示,夜间时段为酒驾高发时段,自由职业者和无业者为高发人群。
346人因酒驾事故死亡
昨日,南宁交警部门发布从2011年5月份以来的查处酒驾数据,“醉驾入刑”5年来的南宁市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3161起,5年来查处量逐年上升。
“这与南宁交警部门持续加强的酒驾查处力度有关。”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自“醉驾入刑”以来,南宁交警不断加强开展酒驾违法整治行动的密度和力度,查处了一批“醉猫”。
尤其是今年5月份,南宁交警结合“酒驾”“醉驾”发生规律,针对“酒驾”违法多发时段,在酒店、餐馆、酒吧等餐饮和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设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仅仅一个月,交警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238起,其中饮酒后驾驶209起,醉酒驾驶29起。
“这说明,酒驾整治已经持续了5年,但仍然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5月以来,南宁市共发生涉及酒后驾驶引起的交通事故500起,造成346人死亡,每发生2起涉酒交通事故,就有1人死亡,是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
夜间为酒驾高发时段
交警通过对去年11月至今年5月以来查处的203起醉驾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发现南宁市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发时间段为18时—24时。
“饮酒后驾驶和醉驾的情况差不多,夜间0时到3时这个时段,也有一些。”南宁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饭局、应酬多集中在晚上,饮酒机会较大,加上夜间时段路面执勤警力比白天少,一些心存侥幸的驾驶员便无视禁令,不顾安全酒后驾车。其中,21时到24时,多是刚刚从饭局离开,0时到3时这个时段,则多是从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离开的。
从道路类型看,在城市市政道路等查处的醉驾行为最多,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极少,县乡道路也不多。从醉驾行为驾驶员的性别、年龄来看,20岁至40岁醉酒驾驶行为高发,且多为男性。
从机动车类型来看,驾驶小型、微型客车居多。而从驾驶人从业来看,自由职业及无业者为高发人群。从文化程度来看,醉驾的当事人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占比较高。“违法当事人大多驾驶私家车参加应酬饮酒。”该负责人介绍,“这些驾驶员普遍文化程度较低,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淡薄,且心存侥幸。”
特别提示
酒驾行为处罚不一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属于饮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而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在具体的交通管理中,根据酒驾行为的不同情形,处罚也各不相同。南宁交警部门介绍,根据血液酒精浓度的不同,以及所驾驶车辆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有以下处罚标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4款,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3款,罚款5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2项,罚款10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
★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5款,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生禁驾。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将一如既往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整治包括酒驾在内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高发时间段:
18时—21时、21时—24时,这两个时间段查处到的醉驾量,分别占总量的22.7%、29.6%。
高发年龄段:
20岁至40岁醉酒驾驶行为高发,占比达到61.6%。
高发道路类型:
城市市政道路:占总量的83.7%。
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占总量的0.05%。
县乡道路:约占10.8%。
高发车型:
驾驶小型、微型客车占70.44%。
高发人群:
自由职业及无业者为高发人群,分别占40.89%、38.42%。
文化程度:
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分别占39.41%、16.75%。
5年来查处量
逐年上升
2016年
1月至5月31日1073起
2011年
107起(记者 梁成龙 通讯员 黄东玲)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