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采取五项措施强化转基因作物监管保障
20.04.2016 20:06
本文来源: 农业
一是落实研发者的主体责任。研发单位要成立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健全制度,确保研发活动有章可循。研发人要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保障安全控制设施和措施到位,中间试验要在具备控制条件的试验基地内进行,环境释放试验和生产性试验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试验条件进行,保障研发活动可追溯。落实种子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依法持证生产经营,确保生产经营品种真实合法。加强对制种亲本的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生产转基因作物种子。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加强委托、代销种子经销售渠道的管理,规范种子标签、包装,保证种子生产经营可追溯。
二是强化管理责任,加强归属地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作物的监管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要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转基因作物监管职责,主动监管,严格执法。科教管理机构承担转基因作物研究试验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种子管理机构承担转基因作物品种试验审定和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管工作,加强检查督查。将各省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范围,促进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转基因作物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加强责任追究。对重点违法违规区域分层级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报告政府分管领导。建立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责任。
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升人员素质,保障工作经费,构建人财物支持体系。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改善仪器设备条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转基因检测监测技术水平。推动管理信息化。整合安全评价、试验研究、检测监测管理信息,逐步建立统一、标准、实时、动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监管的关键对象、关键过程和关键节点实时跟踪,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四是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对已结案的违规违法案件,及时在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查处结果。对重点案件,适时通报查处进展。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农业部设立专门的举报邮箱和微信公众号,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对非法研发、生产、经营、种植转基因作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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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6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