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检察院重新学习条规禁令 促公正执法树形象

20.03.2015  12:21

  广西检察网3月20日讯(通讯员沙丽静    李宝坚)为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素质,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结合“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万秀区检察院在3月18日下午,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化学习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自治区院有关条规禁令。

  会上,首先由纪检组长沙丽静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七份有关条规禁令。随后,蓝兴瑞检察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禁令,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负责起监督管理的责任。二是全体检察人员要严于律己,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把握好交际圈、生活圈,洁身自好,慎独慎微,自觉维护检察机关形象。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廉政风险机制,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切实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杜绝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四是切实加强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作者单位:万秀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