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政府办副主任与人妻通奸 当事人已被免职

18.06.2015  13:08

县政府办副主任与人妻通奸

女方丈夫举报,当事人被免职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6月15日,家住桂林市的韦某在网络上举报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某多次利用工作时间,在金秀和桂林的宾馆开房,与韦某的妻子李某通奸。6月16日深夜,有关部门回应称,陆某与李某均承认有不正当两性关系。金秀县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陆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县委已免掉陆某的职务。

去年下半年,韦某发现陆某与其妻李某有暧昧关系。经追问,李某承认陆某曾开车到桂林和她去开房,她也去过金秀县城和陆某约会。

韦某得知,去年10月29日,陆某和李某在金秀县城某宾馆开房,深夜才离开。次日,陆某在上班时间又到宾馆和李某厮混。

去年11月3日,韦某第一次向金秀县纪委举报陆某多次与李某通奸之事,并递交了相关举报材料。今年5月14日,韦某带着妻子到金秀县纪委,由妻子将与陆某通奸的事实向纪委坦白。5月26日,金秀县纪委到李某工作地展开调查。

由于迟迟没有收到有关处理结果,6月15日和16日,韦某在红豆社区来宾论坛上再次举报陆某。网帖引起不少网民围观。

6月16日深夜,金秀县有关方面回应称,经了解,2014年11月3日,韦某实名举报陆某与其妻李某通奸。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当时因证据不足,暂不予立案,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回复韦某。

今年5月14日,韦某与李某来到县纪委,李某讲述了与陆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情况。县纪委再次组成调查组。经核查,陆某承认和李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5月25日,县纪委决定对陆某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调查,目前案件调查已结束。

6月1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陆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县委作出组织处理,免去陆某的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