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检察院开展不捕案件回访促执法规范
11.11.2016 10:34
本文来源: 检察
广西检察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邱雪梅)10月19至28日,钦南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邀请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案件回访监督组,对钦南区检察院2015年以来不批准逮捕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监督。7天的回访过程中,监督组驱车跋涉800多公里,先后前往灵山县文利镇、陆屋,钦南区那丽镇、那彭镇、沙埠镇,钦州港区等地,共回访案件当事人或家属13人。
为确保回访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该院专门制定了《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不捕案件回访工作方案》,同时制作了《案件回访监督卡》,拟定了《案件回访谈话提纲》。回访前,从2015年以来该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案件中随机抽选出11件案件,采取到案件当事人家中或电话回访形式,听取案件当事人或家属意见建议。回访结束时,由被访个人填写《案件回访监督卡》将所提意见建议记录在卷。回访重点了解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规办案或办关系案、人情案的行为,是否有刑讯逼供、态度蛮横、侮辱人格的情形,了解案件当事人和家属对案件办理的评价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经回访,受访个人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情况评价较好,案件当事人或家属反馈检察人员均能廉洁文明秉公办案,没有发现不规范、不合法和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违法违纪行为。此举有力推进该院“规范化建设年”工作, 增强干警规范司法意识,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作者单位:钦南区检察院 )
本文来源: 检察
11.11.201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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