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一原副主任13年前受贿14万被拔出萝卜带出泥

17.06.2015  10:40

13年前受贿14万被拔出萝卜带出泥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温秀田犯受贿罪,一审被判5年6个月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蒋文跃)10多年前的两次受贿,最终让53岁的温秀田跌了个跟头。日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钦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温秀田(副处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1962年出生的温秀田为钦州本地人,曾任钦北区大寺镇党委书记,钦北区委常委、副区长等职务。2010年,温秀田任钦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被任命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14年10月24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温秀田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今年4月,钦州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起诉书显示,温秀田涉嫌受贿案与钦州市市政局原局长龙拔斌涉嫌受贿案有牵连。

检方指控温秀田的犯罪事实为,2002年至2003年间,温秀田利用其担任钦州市大寺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大寺镇兴华市场项目老板梁某协调兴华市场的用地以及征地问题,两次收受梁某送的存款和现金14万元。

受贿情节有两次。其中,2002年上半年某一天,在大寺镇兴华市场附近,温秀田收受梁某送的农业银行存折一本,内有7万元;2003年下半年某一天,在钦州市区,温秀田收受梁某送的7万元现金,并根据梁某的要求,将13万元转交给龙拔斌。

一名大寺镇的知情人称,2000年左右,该镇在新圩及旧圩各有一个农贸市场,因圩日拥挤不堪,停放车辆挤占道路现象严重,镇政府决定在新圩附近兴建一座新菜市场,这就是后来的兴华市场。

“兴华市场地址没选好。”该知情人士称,新市场距新圩约两公里,步行需半小时,居民到此购物不方便,菜贩也不愿意搬迁至此。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将菜贩往新市场赶,但不到一年,市场就做不下去了。

温秀田的落马,或由龙拔斌引发。龙拔斌曾任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副局长、局长,2013年12月起任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按时间推测,龙拔斌通过温秀田收受贿赂一事,应发生在其担任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领导职务期间。

知情人透露,龙拔斌的违法违纪线索系由陆钦华案牵出,该案已由上级检察院指定异地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近日被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报6月12日A2叠4版曾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