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出台46条政策措施强力“稳增长”
新华网南宁6月16日电(记者 熊红明)今年以来,北部湾核心城市钦州的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但受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的影响,主要经济指标有所放缓。钦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公布实施《精准施策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决定从强化服务、扶持集聚、扩投增需、降低成本、拉动投资、融通资金、增支快支、简政放权、政策落地等九方面发力,定向精准提出46条政策措施,力促全市经济加快回升提速。
钦州市副市长李绍兰介绍,最新出台的《意见》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钦州破解用电、融资、土地、资金、审批等当前最急需解决、最可能见效的难题入手,突出工业、消费、投资、融资等增长关键环节。她表示,《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重在有力、重在实效、重在落地,极具“含金量”,力求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享受实惠,渡过难关。
对于工业生产运营的扶持政策,包括企业融资、上规扩产奖励、用电、社会保险、税收减免等方面。其中,针对县区、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明确安排工业企业贷款贴息2600万元,信贷引导资金增加到4800万元,“惠企贷”规模由2.8亿元增加到6亿元;考虑到铁合金行业当前生产面临的实际困难,对符合条件的铁合金企业给予每度电2分钱的用电补贴;对年内新上规或扩产的企业奖励由4万元提高到8万元;对年内新投产的亿元企业给予社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15%的补贴,对高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10%的补贴;对生产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相关税款。
对于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包括设立商贸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融资、商贸促销、培育企业上限、电子商务、外贸、降低服务收费等方面。其中,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由原来的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主要支持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商贸促销活动等;对年内实现“个转企、小上限”的服务业企业,在自治区给予5万元奖励的基础上,钦州市再给3万元奖励,共8万元;列出清理的62项市本级行政性事业收费清单,其中,取消9项收费,暂停征收5项收费,免征37项收费,减半收费10项,降低收费1项,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对于房地产发展的政策,包括鼓励房地投资开发和销售、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等方面。其中,对一定时期内新购商品房实行契税补贴;对到市外举办的房地产展销活动给予财政补贴;在自治区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钦州市的细化措施,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各环节的时间由10天缩短到7天。
对于交通物流发展的政策,包括物流补助资金、降低物流企业费用等方面。其中,在已有的口岸“大通关”补贴的基础上,对钦州港车站倒运到保税港区码头的集装箱市财政给予每标箱100元的补助。
对于重大项目建设的政策,包括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推进机制、投资工程包、引进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用地保障、设立中央预算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等方面。主要考虑是,在当前经济下行的环境下,对钦州市来说,扩大投资仍是稳增长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其中,对符合开工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从今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出资500万元设立中央预算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专门支持各县区、各部门申报中央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对于金融支持的政策,包括企业上市直接融资、企业债券发行、设立投资引导基金、扩大融资担保、增强保险功能、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等方面。其中,对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企业,在自治区给予50万元的基础上,钦州市再给予120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争取自治区和落实市财政资金各1亿元,设立10—20亿元的投资引导资金;力争将本地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规模做到18亿元,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对于财政资金引导的政策,包括资金审核和拨付、清理盘活闲置资金等方面,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目的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让财政资金活起来。
对于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包括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权力清单、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设立行政审批局等方面。其中,6月起每月组织一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设立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9月底前,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审批项目比清理前减少15%以上;9月底前设立市级行政审批局,将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责授权集中审批,实现“一个部门办审批、一个公章管到底”。
对于政策落实的保障措施,重在强化机制保障和执行力,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逐条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解读等,为稳增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