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解民忧

28.06.2017  16:55

广西新闻网 南宁6月28日讯(记者 金秀梅)一人大病,全家返贫,这是不少困难家庭的生活写照。可喜的是,实施多年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切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日,记者深入钦州市走访获悉,作为广西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先行者”,钦州市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在确保群众遇到大病时不“致贫”“ 返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雪中送炭”作用明显。

24岁的韦先生(化名)因尤文肉瘤术后复发住进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医生提供的韦先生的住院(治疗)费用清单显示,此前自2016年3月到11月份共产生医疗费用为101263元,基本医疗报销46469.56元,大病赔付20774元,也就是说,个人只需支付34000多元。“大病保险给予我们的报销部分,确实减轻了我们的负担。”韦先生的姐姐如是说。

而患鼻咽癌的市民陈阿姨介绍,自2016年5月到11月期间,自己治病共花费77500多元,除去基本医疗报销48400多元和大病保险赔付12300多元,自己只需16800多元就可以了。“在医院交费窗口,只交属于自己交的那部分费用就可以了。”陈阿姨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患病居民经医保报销后,再按规定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还能得到大病医保的“二次赔付”,且群众不用额外掏钱投保,切实减轻了参保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首家医院。该院介绍,自2015年3月启动“一站式”结算服务起,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系统与基本医疗管理系统、该院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接,患者的住院医疗服务数据可实时上传到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系统,按照系统不同的设置分别进行自动审核,保证了结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合规。“一站式”结算实施后,患者在办理出院结算时由医院结算人员在系统中先进行基本医疗结算,然后操作大病保险结算,患者支付余额即可出院,结算过程只需要3-5分钟,为大病保险患者减轻了筹集住院费用的经济负担,也为患者免去了出院后再到保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理赔的麻烦和困难。

据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分公司自2013年起承办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首推的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让群众在第一时间获得报销赔付,避免群众在不同机构间来回奔波。 此外,随着大病保险的系统建设进一步深入,该公司还先后提供统筹区外钦州市内就医以及统筹区外跨地市异地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解放军三零三医院等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算时,可获得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据悉,截止2017年4月底,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15682人,赔款金额7151.34万元,而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四年累计支付大病保险赔款金额33898.96万元,受益53915人,人均赔付6287.54元,最高个人赔付金额为37.6万,人均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6.33%(全国平均10%-15%),极大方便了大病保险患病群众,有效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 编辑:潘晓明  作者:金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