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17.03.2016  19:56

近日,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2015年立法工作进行总结,研究2016年立法工作,并就《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钦州市坭兴陶土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汇报2016年立法工作设想及《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钦州市坭兴陶土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进展后,张振毅肯定了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进一步落实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推进钦州市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张振毅强调,一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条例,做到领会精神、了解内容、精通程序、把握原则、指导实践;二要加强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联系,做到及时了解,掌握情况,争取指导和支持;三要积极做好协调、跟踪对接工作,尽快完成《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钦州市坭兴陶土保护条例》的起草并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四要针对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内容,借鉴其他地方的立法实践,为常委会审议和修改提供参考;五要继续完善法工委、法研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六要建立完善立法专家顾问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七要加强立法工作能力素质建设。除有计划地组织外出学习外,还要经常在机关内部组织学习,在日常工作中边学边提高;八要搞好团结,发挥立法工作人员的智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斌还就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钦州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条例的议案”的立法调研提出具体要求。钦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源扬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