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0.04.2016  11:14

  2016年度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控制目标在56微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 2.5 )目标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去年有所增加,这些是今年钦州市确立的“蓝天工程”工作目标。

  整洁舒适的环境、干净清新的空气、安全放心的用水,是群众的基本诉求。近年来,钦州市严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全方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门向市民交出了一份 “成绩单”:2015年,市环保监测站发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天数共363天,空气质量达优天数174天,达良天数15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5%,在全区排名第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平均二级标准。

  现阶段,钦州市环境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形势仍然严峻。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战役持续打响。3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2016年度工作任务。

  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城区建成区逐步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医院、学校需保留的除外),推动“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建设,对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一般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技术改造;各火电燃煤机组配套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备案、验收工作;严控建筑施工、渣土运输扬尘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管好黄标车、未达标的机动车、机动车“黑烟”等移动源的污染。同时,淘汰落后产能,推行清洁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编制年度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清单,严控钢铁、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新增产能,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建设灵山县55MW生物质气化发电、灵山县八一茶场风电场、钦南低风速试验工程等一批新能源项目,实施太阳能秸秆能源化利用、省柴节煤灶等农村能源项目建设,拓宽农村能源建设领域。

  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中,加大对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的控制,构建高效低碳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城市公交、出租车“油改气”工程。此外,钦州市还新增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对建成区主要车行道、重点区域进行清扫、洒水,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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